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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百岁及以上老人6468人 年底90%医疗机构建成老年就医绿色通道

时间:2018-05-26 23:02  来源:  阅读次数: 复制分享 我要评论

山东百岁及以上老人6468人 年底90%医疗机构建成老年就医绿色通道

  

  鲁网5月24日讯(记者 殷会丽)记者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7年,我省60岁及以上年人口2137.3万人,65岁及以上 年人口达1399.8万人,全省百岁及以上老年人口6468人,其中,男性1095人,女性5373人。

  据山东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丁希滨介绍,我省百岁老人最多的是菏泽市,有1117人;其次是青岛市,有1046人;第三是烟台 市,有606人;此后依次为临沂、潍坊、济南、济宁、淄博、聊城、威海、泰安、枣庄、日照、德州、滨州、莱芜、东营。

  在养老保障方面。2017年,我省再次同步调整了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平均每人每月增加55元 ,总体上调比例达到5.77 %。城镇特困老人生活补贴提高到每人每月752元,并按照失能、半失能和自理标准,由政府分别给予5529元/年、3096 元/年、1610元/年的护理补贴;农村特困老人生活补贴标准提高到5811元/年,并按照失能、半失能和自理标准,由政府分别给予每年4866元/年 、2646元/年、1383元/年的护理补贴。高龄津贴制度覆盖全部90岁以上老年人,8个设区市、91个县(市、区)建立了80至89岁老年人高龄津贴制 度;省级财政向16个市(不含青岛)拨付百岁老人长寿补贴金1253万元。截至2017年底,全省有847.42万人参加“银龄安康”老年人意外伤害组 合保险,占应投保老年人总数的46%,先后有8万余名被保险人获得理赔资金1.58亿元,有效发挥了商业保险在防范老年人意外风险方面的作用。

  积极推动老年优待政策落实,省老龄办组织开展了《山东省优待老年人规定》修订调研,推动各市全面落实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 通工具等政策;做好老年免费查体工作,全省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67%,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超过60%;各类公办旅游景区对老年游 客实行免费或给予半价优惠;65岁以上老人办理普通护照及加注、出入境通行证等证件享受免费邮寄。

  在医疗保障和医养结合方面。2017年,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450元,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全面推开 。医疗保障基础进一步强化,全省平均每千人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执业(助理)医师、注册护士数分别提升到5.5张、2.46人、2.70人,医疗机构 特别是基层卫生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逐步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推进,每万人全科医师数达1.14人。优化老 年人入院诊疗流程,在全国率先提出“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服务规范,从人员配置、设施和药品配备、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服务监管等方面 进行规范和明确,切实提升老年人的就医体验。

  积极推进“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模式。2017年,全省有279家公立医院开设了老年病科,358家设立老年就医绿色通道,开展医疗服务的养老机构 达到1200余家,纳入医保定点的有110家。启动创建全国医养结合示范省工作,明确在济南、青岛、烟台、潍坊、济宁、威海6个市和80个县(市 、区)开展“医养结合”试点,印发了《山东省创建全国医养结合示范省工作方案》。《方案》提出,到2018年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力争覆盖 70%以上的常住老年人,90%以上的医疗机构建成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80%以上的养老机构提供医疗护理服务。

  逐步建立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试行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意见》,以解决失去自理能力人员的长期护理问题为 重点,以基层医疗机构和老年护理机构为依托,将参加基本医保的职工和退休人员纳入长期护理保险覆盖范围。职工长期护理保险资金通过职工 医保统筹基金、单位补充医保资金、个人缴费及财政补助、福彩公益金等渠道解决。其中,个人缴费部分可从职工个人医保账户代扣。除先期开 展试点的青岛等6个市外,其他市也均已启动实施了县级试点,计划3年左右时间在全省全面推行。

  在养老服务业发展方面。进一步加强对养老服务业的政策扶持力度。2017年7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贯彻国办发〔2016〕91号文件全面放 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从六个方面提出具体实施意见,推进养老服务业转型升级。在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中,省委 省政府也把医养健康产业列入“十强”产业,对养老服务业和老龄产业发展做出总体规划,提出了一系列推进举措。2017年,省财政下拨养老服 务业发展专项资金4.43亿元,省政府按照每张床位50平方米的标准安排了老年服务设施专项用地指标。进一步放宽了民非类养老机构的注册审批 和资产管理政策,允许民非类养老机构出资者拥有对投入资产的所有权,并可按有关规定提取盈余收益;省财政拨付810万元,扶持了45家优秀民 办养老服务机构。积极开展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济南、威海、烟台、济宁四个市被列为国家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区域,18个县(市 、区)开展了社区治理暨养老服务创新实验工作。加快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全省民办和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在养老机构总数中占比超过50%。着力规 范养老服务市场行为。省有关部门编制了12个地方标准,研究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标准化工作的意见》。推进养老服务评估工作,省 民政厅等部门制定出台了《关于老年人能力评估的实施意见》,为老年人接受个性化养老服务、享受养老福利保障政策提供了基础。

  截至2017年底,全省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养老服务机构共有2031家,各类养老床位70万张,千名老人拥有床位数达35张。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 农村幸福院分别达到4400余个和1.1万个。

  进一步提高养老服务行业市场化水平。成功举办了第九届山东老龄产业博览会,吸引了来自全国各地的350余家企业和机构参展,展出内容涉及医 疗保健、休闲旅游、金融服务、文化教育、人工智能、养老地产等领域,共有1.5万多名专业观众和7000多家企业负责人前来观展、采购和洽谈。 扩大养老服务业对外交流,组织举办了鲁台健康养老论坛、两岸康养产业洽谈会、中日韩养老产业高峰论坛等国际、国内交流活动,组织有关人 员赴国外考察学习。同时,推动养老服务与家政、保险、教育、旅游等相关产业领域互动融合。在全省启动“互联网+养老”建设项目,建设了全 省统一的养老管理平台、养老服务平台和山东养老服务信息网,并在省、市、县三级部署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