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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玩具等儿童相关产品“双随机”抽查结果公告

时间:2018-06-25 23:06  来源:  阅读次数: 复制分享 我要评论

  南方网讯 记者从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官网了解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和《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省质监局对玩具、婴幼儿服饰、儿童家具、童鞋、轮滑鞋等5类儿童相关产品开展了“双随机”专项监督抽查,现将抽查结果予以发布。

  一、玩具

  本次抽查了广东省内331家企业生产的400批玩具产品,经检验,发现21家企业生产的21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5.3%。不合格项目涉及正常使用中的:“可触及的锐利尖端” “突出物”“塑料袋或塑料薄膜”“声响要求”“磁体和磁性部件”和可预见的合理滥用中的:“小零件”“尖端”“小球”“突出物”“刚性材料上的圆孔”,“邻苯二甲酸酯”“标识和说明”“发热和非正常工作”“结构”等14个项目。

  本次被抽查的331家生产企业(400批次)包括大型企业16家(17批次)、中型企业32家(36批次)、小型企业283家(347批次),大、中、小型企业占被抽查企业总数的比例分别为4.8%、9.7%、85.5%。抽查发现21家企业生产的产品不合格,其中,大型企业未发现不合格情况;中型企业不合格1家,中型企业中的不合格发现率为3.1%;小型企业不合格20家,小型企业不合格发现率为7.1%。

  二、婴幼儿服饰

  本次抽查了广东省内30家企业生产的30批婴幼儿服饰产品,经检验,发现3家企业生产的3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10%。不合格项目涉及“纤维含量”和“pH值”2个项目。

  本次被抽查的30家生产企业(30批次)包括大型企业0家(0批次)、中型企业6家(6批次)、小型企业24家(24批次),大、中、小型企业占被抽查企业总数的比例分别为0、20%、80%。抽查发现3家企业生产不合格产品的均为小型企业,小型企业不合格发现率为12.5%。

  三、儿童家具

  本次抽查了广东省内60家企业生产的60批儿童家具产品,经检验,发现17家企业生产的17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28.3%。不合格项目涉及“结构安全(边缘及尖端)”“结构安全(突出物)”“结构安全(孔及间隙)”“结构安全(其他)”“椅凳类力学性能(向后倾翻试验)”“柜类力学性能(有两个及以上推拉件的大柜稳定性试验)”“有害物质限量(甲醛释放量)”“有害物质限量(邻苯二甲酸酯)”“警示标识”等9个项目。

  本次被抽查的60家生产企业(60批次)包括大型企业1家(1批次)、中型企业7家(7批次)、小型企业52家(52批次),大、中、小型企业占被抽查企业总数的比例分别为1.7%、11.7%、86.6%。抽查发现17家企业生产的产品不合格,其中大型企业未发现不合格情况;中型企业不合格2家,不合格发现率为28.6%;小型企业不合格15家,不合格发现率为28.8%。

  四、童鞋

  本次抽查了广东省内30家企业生产的30批童鞋产品,经检验,发现3家企业生产的3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10%。不合格项目涉及“外底耐磨性能”和“外底硬度”2个项目。

  本次被抽查的30家生产企业(30批次)包括大型企业1家(1批次)、中型企业5家(5批次)、小型企业24家(24批次),大、中、小型企业占被抽查企业总数的比例分别为3.3%、16.7%、80%。抽查发现3家企业生产的产品不合格,其中大型、中型企业未发现不合格;小型企业不合格3家,不合格发现率为12.5%。

  五、轮滑鞋

  本次抽查了广东省内15家企业生产的15批次轮滑鞋产品,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情况。

  本次被抽查的15家生产企业(15批次)包括大型企业1家(1批次)、中型企业6家(6批次)、小型企业8家(8批次),大、中、小型企业占被抽查企业总数的比例分别为6.7%、40%、53.3%。

  对本次抽查不合格的生产企业,省质监局已责成相关地市质监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规定,责令企业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依法组织复查;对产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生产企业依法进行查处。

  (详情请见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