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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县妇女联合会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时间:2018-03-26 12:11  来源:  阅读次数: 复制分享 我要评论

  1995年县上成立了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妇联。同年县政府制订印发了《神木县妇女发展规(1996-2000)》,《神木县儿童少年事业发展规划(1996-2000)》。在落实两个规划中,县妇联抓了六项工作:一是加强学习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二是加强来信来访处理工作,1992年以来共接待来信来访1000余件(次),1996年底与县法院建立了妇女投诉站;查处影响较大案件12件;三是注重培养选拔好干部,向组织部门推荐女干部34名,提拔使用15名;四是配合公安部门做好被拐妇女的解救工作,共解救被拐妇女134名;五是实施“春蕾”计划,发动社会各界和广大妇女为贫困地区辍学儿童重返校园创造条件,捐款48000余元,捐衣、物1500余件,扶持失学女童150名;六是实施了“九五”家教计划,从1995年开始着手抓试点工作,在城关学校举办了“三优”(优生、优育、优教)活动。1996年举办了“优秀年轻妈妈”演讲赛,多次召开家教经验交流会,到2000年底全县有家长学校56所,家教咨询服务站310个,1998年后还开展了创建“家长示范”学校,2000年有2所学校被省市命名为“家长示范”学校。1992年以来,县妇联连续被地区妇联评为先进集体,1999年神木县被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评为“儿童工作先进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