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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籍17岁以下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每人补助1.2万元/年

时间:2018-01-09 21:51  来源:  阅读次数: 复制分享 我要评论

根据中、省、市残联“康复服务全覆盖”的要求,日前,神木市残联研究出台了《神木市残联残疾儿童青少年康复救助项目实施办法(试行)》。其中的儿童康复项目,神木市医院被指定为全市唯一康复机构。文件还指出了具体的资助条件和资助标准,旨在让优质康复资源惠及少年儿童,为广大需要康复治疗的孩子及其家庭带来福音。

具体资助条件:具有神木市户籍,年龄在0—17周岁,经神木市医院诊断为有康复潜力的脑瘫、智力、孤独症儿童。资助标准:脑瘫、智力、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住院治疗的每人1.2万元/年,专款专用,脑瘫、智力、孤独症儿童门诊康复训练的,按实际门诊票据费用金额的80% 补助,半年结算一次。

申报流程及所需材料:住院期间,本人填写申请审批表,持户口本原件、有残疾证的提供原件,诊断证明原件到神木市残联康复科申报项目。门诊治疗的,持户主或本人邮政银行储蓄本(卡)原件,户口本原件,有残疾证的提供原件,诊断证明原件,神木市医院收费票据到神木市残联康复科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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