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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办:到2020年每万名居民拥有2-3名全科医生

时间:2018-01-27 01:05  来源:  阅读次数: 复制分享 我要评论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全科医生培养的工作目标,到2020年,适应行业特点的全科医生培养制度基本建立,适应全科医学人才发展的激励机制基本健全,全科医生职业吸引力显著提高,城乡每万名居民拥有2-3名合格的全科医生。到2030年,城乡每万名居民拥有5名合格的全科医生,全科医生队伍基本满足健康中国建设需求。

  《意见》明确,从三个方面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一是建立健全适应行业特点的全科医生培养制度。高校面向全体医学类专业学生开展全科医学教育,加强全科临床见习实习。有教学潜质、符合条件的全科医生可以聘任相应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扩大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下简称住培)招收规模。支持认定为住培基地的综合医院独立设置全科医学科,与基层实践基地联合培养全科医生。二是全面提高全科医生职业吸引力。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改革,使基层全科医生工资水平与当地县区级综合医院同等条件临床医师工资水平相衔接。到基层工作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或经住培合格的全科医生,可采取面试、组织考察等方式公开招聘。对经住培合格到农村基层执业的全科医生,可实行“县管乡用”和“乡管村用”。住培合格本科学历全科医生到基层工作的,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任等方面,与临床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全科诊所。非营利性全科诊所享受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同等待遇。三是加强贫困地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加大定向免费培养、在岗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力度。扩大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实施范围并适当提高财政补助标准。经住培合格,取得中级职称后在贫困县农村基层连续工作满10年,可经考核认定直接取得副高职称。

  附: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

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意见

国办发〔2018〕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全科医生是居民健康和控制医疗费用支出的“守门人”,在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加快培养大批合格的全科医生,对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建立分级诊疗制度、维护和增进人民群众健康,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要求,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有关战略部署和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遵循医疗卫生服务和临床医学人才成长规律,坚持政府主导,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立足基本国情,借鉴国际经验,完善适应行业特点的全科医生培养制度,创新全科医生使用激励机制,为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提供可靠的全科医学人才支撑。

  (二)工作目标。到2020年,适应行业特点的全科医生培养制度基本建立,适应全科医学人才发展的激励机制基本健全,全科医生职业吸引力显著提高,城乡分布趋于合理,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全科医生与城乡居民基本建立比较稳定的服务关系,城乡每万名居民拥有2—3名合格的全科医生。到2030年,适应行业特点的全科医生培养制度更加健全,使用激励机制更加完善,城乡每万名居民拥有5名合格的全科医生,全科医生队伍基本满足健康中国建设需求。

  二、建立健全适应行业特点的全科医生培养制度

  (三)医教协同深化院校全科医学教育改革。高等医学院校要高度重视全科医学学科建设,面向全体医学类专业学生开展全科医学教育和全科临床见习实习。鼓励有条件的高校成立全科医学教研室、全科医学系或全科医学学院,开设全科医学概论等必修课程。依托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建设一批全科医学实践教学基地。加强全科医学师资队伍建设,制订建设规划,在人员配备、职称评聘、工作量考核等方面给予支持。鼓励医学院校在全科医学实践教学基地聘请有教学潜质的全科医生承担教学任务,符合条件的可聘任相应的教师专业技术职务。

  2018年起,新增临床医学、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计划重点向全科等紧缺专业倾斜。继续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推进农村基层本地全科人才培养。改革完善高职临床医学、中医学等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推进教育教学标准与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标准有机衔接。

  (四)建立健全毕业后全科医学教育制度。合理分配各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名额,扩大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规模,力争到2020年全科专业招收数量达到当年总招收计划的20%,并逐年增加。将全科专业招收任务完成情况纳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考核,并与财政补助资金挂钩。继续开展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的本科医学生毕业后全部纳入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于单位委派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的人员,委派单位应与其签订协议,就培训期间待遇、培训期满后服务年限、违约处理办法等进行约定。

  认定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的综合医院(含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院,下同)要加强全科专业基地建设,增加全科医疗诊疗科目,独立设置全科医学科,以人才培养为目的,开展全科临床、教学和科研工作,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联合培养全科医生。在培训基地内部分配中,合理确定全科医学科医务人员绩效工资水平,适当加大倾斜力度,吸引和稳定优秀专业人员。以县级综合医院为重点,加强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建设,完善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和学员住宿条件。严格培训基地动态管理,将全科专业基地建设和作用发挥情况作为培训基地考核评估的核心指标。

  制定全科医学师资培训标准,实行双导师制,遴选建立一批全科医学师资培训基地,加强骨干师资培训,提高带教师资的教学意识和带教能力,将教学业绩纳入绩效考核,带教经历和教学质量作为职称晋升的重要因素。支持具有临床医学或中医硕士专业学位授予资格的高校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建立协同教学关系,积极探索和完善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取得硕士专业学位的办法。稳妥推进全科专业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