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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食药监局:警惕保健食品宣传陷阱

时间:2017-11-09 05:13  来源:  阅读次数: 复制分享 我要评论

  中国消费者报哈尔滨讯(杨宝学 记者 刘传江)

  必须有经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广告批准文号,在刊发时标出广告审查批准文号。

  广告中含有以下内容:保健食品名称、产品批准文近日,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编制《警惕保健食品宣传陷阱宣传册,提示消费者如何辨别、识别保健品,购买保健品时有哪些注意事项,以及保健品“虚假宣传”中常用的手段。黑龙江省食药监部门提醒消费者,特别是老年人,在选购保健食品、辨别保健食品宣传真伪时,要注意五大非法宣传陷阱

  “药到病除”不可信。保健食品不是药品,不能声称治疗功效。一些非法保健食品广告往往夸大产品功效,含有绝对化用语和不实承诺,声称可以治疗某种疾病如“根治”“药到病除”等用语,或者以“无效退款”“无毒副作用”等承诺,严重欺骗、诱导消费者。

  “健康讲座”为促销。一些不法商家利用“访谈、讲座、采访、座谈会”等形式为幌子,邀请一些假冒专家、教授和老中医在现场进行“养生”讲座,顺便兜售保健食品。不少老年人因为盲目信任这些所谓专家或名人的介绍,从而选购了大量假冒保健食品。

  “免费活动”为洗脑。一些不法商家通过利用“赠药”“免费试用”“发放小礼品”“抽奖”等方式,吸引老年人参加其组织的促销活动。促销现场往往气氛热烈,夸大产品功效,甚至声称根治百病。有些活动时还会请一些所谓的患者现身说法,雇人制造争先恐后购买产品的假象,给老年人造成不买就没有了、不买就吃亏的心理暗示,不知不觉中被“洗脑”,从而购买产品。

  “权威证明”属虚构。一些非法保健食品广告利用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医疗机构、学术机构、行业组织的名义和形象,为产品的功效作说明,以增强产品的权威性和说服力。还有一些广告含有无法证实的所谓“科学或研究发现”“实验或数据证明”等方面内容。如“联合国国际生态安全科学院指出,人类肠胃如果每天定植高活性、高含量的双歧杆菌,那么人类将可以与肠胃病绝缘,人类寿命有望达到140岁”等无法证实的虚假广告内容。

  “专家义诊”是骗局。一些不法商家雇佣所谓的专家、教授为老年人开展免费专家体检或义诊,不少老年人受免费吸引从而进行体检或咨询。体检后,“专家”“教授”往往会告知老年人身体存在多种问题,需要及时购买产品治疗,不少老年人因此被诱骗购买了一堆无用处且不知真假的保健食品。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示,消费者要警惕保健食品这5种非法宣传陷阱。保健食品不是药品,没有治疗作用,患有疾病应在医生的指导下治疗,不要相信违法广告的宣传。一旦遇到商家甜言蜜语的推销,老人可以“自己做不了主”“回家商量”“问问子女”等理由推脱,若发现经营者有违规违法行为或者自身权益受到侵害,应及时拨打12315、12331、110等投诉举报电话。

  黑龙江省食药部门还建议子女和社会要多关心老人群体,要鼓励老人多参加科学的健康普及活动,以正确的方式养生、治病。同时,子女应做到常回家看看,不让老人感到孤单,多和老人沟通,帮助老人提高鉴别真伪的能力,避免轻信、误信虚假广告,让虚假宣传无机可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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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法保健食品广告五大特征

  据黑龙江省食药监局介绍,合法的保健食品广告具备以下5个特征:号、标识、不适宜人群。广告中必须说明或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的忠告语。电视广告中保健食品标识和忠告语必须始终出现。

  凡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保健食品广告批件,均可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查询。

  查询办法登录网站,点击“数据查询”项下的“保健食品”一栏可查询相关内容。

  广告批准文号格式:X食健广审(类别)第XXXXXXXXXX号。审查机关所在地省份简称+广告类别+10位数字(前6位代表审查批准的年份和月份,后4位代表审查批准的广告序号),例:黑食健广审(文)第201709005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