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健康新闻 > 去年昆明消费投诉逾2.4万件汽车及零部件投诉量位居首位

去年昆明消费投诉逾2.4万件汽车及零部件投诉量位居首位

时间:2018-07-30 03:10  来源:  阅读次数: 复制分享 我要评论

原标题:去年昆明市消费投诉逾2.4万件

据昆明市工商局召开的“3·15”新闻通报会消息,去年全年昆明市消费者协会共收到2.4万余件消费投诉,月均投诉量达2068件;汽车及零部件投诉量位居首位。

昆明市工商局发布的《2017年昆明12315十大投诉热点分析》报告显示,在商品类投诉和服务类投诉中,商品类投诉居前五位的依次是:汽车及零部件、家居用品、服装鞋帽、食品、饰品;服务类投诉居前五位的依次是:互联网服务、餐饮住宿服务、美容美发美甲服务、通信服务、文化娱乐体育服务。

去年全市受理汽车及零部件投诉3025件,投诉的主要问题:一是消费者交付预付款、押金、订金、续保押金等费用后,由于贷款和个人等原因不愿继续购买,要求商家退款未果;二是车辆出现问题后,在维修和保养过程中出现车辆损坏或使用的不是原厂零件;三是商家不按合同约定进行售后服务。

去年全市受理互联网服务类投诉1664件,位居第二。反映的主要问题是安装宽带后,宽带出现断网等不能上网问题,要求商家处理未果;带宽达不到合同所约定的标准;安装宽带后,出现提前欠费或不使用宽带扣费等问题。

去年全市共受理餐饮住宿服务投诉1304件,位居第三。主要问题是办理预付卡(费)后,商家不提供相应服务、消费者不愿继续使用或商家关门停业,退款难问题;在就餐时发现食物变质、有虫子、掺杂等食品安全问题;办理退房时,商家以过了退房时间、污损房间物品为由额外扣取费用;由于硬件设施不达标和服务不到位,造成人身财产安全问题。

去年全市受理美容美发美甲服务投诉1301件。投诉问题是消费者办理预付卡后,退卡未果;商家以免费的名义让消费者进店接受服务后收费。

去年全市受理家居用品类投诉1298件。具体问题是商品质量问题商家不予退换货,也不予进行维修处理;不按约定送货、安装或安装后出现问题等;商家提供的商品与样品或约定的不符;交付订金后因各种原因不愿继续购买退款问题。

去年全市受理通信服务投诉1274件。主要问题是流量使用超出套餐限定之后,商家未通过短信等方式提醒,收取高额流量费,也存在未使用产生高额流量费问题;在申请办理套餐变更时,商家不予办理或限定变更条件,如只能低套餐改高套餐、需取消原有流量包或预存话费等;话费、流量费、宽带费等扣除不合理,存在乱收费现象;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变更业务,如更改套餐、开通增值业务等;工作人员未尽到告知义务,如未明确告知套餐生效日期、流量使用范围等造成消费者误解。

去年,全市受理文化娱乐体育服务投诉1187件。投诉问题是消费者办理了健身卡、游乐卡等预付卡后,因商家关门停业、延迟开业、个人原因等不愿继续消费,退款难问题;消费者在游乐、减肥健身过程中人身财产安全问题。

去年全市受理服装鞋帽投诉1074件。投诉问题是服装做工粗糙、起球、掉色等质量问题突出;鞋子脱胶/开胶、鞋底断裂、磨脚等,商家不履行国家规定的三包义务;消费者因尺寸大小不合适要求退换货等问题。

去年全市受理食品类投诉1059件。投诉问题主要是变质、已过期、有异物等食品安全问题。

去年全市受理饰品类投诉1036件。其中投诉最多的是翡翠玉石,占比超八成。

去年昆明市工商局对全市家用电子电器、服装鞋帽、日化商品、建筑材料、汽车配件、农资 、旅游等七大类商品进行了1128组抽检,结果显示:合格率最低的是服装、鞋帽,半数以上不合格。对不合格商品,昆明市工商局已向社会公示,强化商品质量安全风险警示;同时立案查处,责令停止销售并追根溯源;并向全市工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发出通知,开展拉网式的专项清查;对不能使用或者对人体产生伤害的不合格商品没收后,统一集中销毁。(记者 李竞立)

(责编:木胜玉、朱红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