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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接到广场舞噪音扰民投诉,济南民警夜间突击检查

时间:2018-07-03 10:29  来源:  阅读次数: 复制分享 我要评论

  “这一处的广场舞已经接到数十次的噪音扰民投诉,我们这次是来进行突击检查。”5月14日晚上8点左右,济南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一大队和文化东路派出所民警在泉城新时代前广场开展生活日噪音整治行动,对市民举报的广场舞噪音扰民问题进行现场调查取证。

  在泉城新时代前广场上,数十位居民跟着音乐的节奏跳起了广场舞,围绕着广场转圈。在不远处的台阶上放着音响,音乐的声音并不是太响。文化东路派出所民警介绍,由于经常接到投诉,他们派出所民警几乎每天晚上8点到9点半,都会到附近进行巡查。

多次接到广场舞噪音扰民投诉,济南民警夜间突击检查

  据了解,泉城新时代前广场共有三拨跳广场的群众,文化东路派出所民警召集了组织者召开协调会,从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等角度宣传噪音污染的问题。“现在基本上,都在67分贝左右。”文化东路派出所民警说,经过专业软件测试,广场舞的音响分贝在法律规定范围内。

  “按照规定,晚上10点以后是不允许跳广场舞的。”济南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一大队副大队长赵志涛介绍,广场舞不仅在时间上有规定,噪音分贝也有相应的标准,交通主干道两侧不允许超过70分贝,在小区内部音响的分贝不允许超过65分贝。

多次接到广场舞噪音扰民投诉,济南民警夜间突击检查

  今年,济南市公安局将生活噪声整治工作纳入全局重点工作,决定从2018年起,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社会生活噪声污染整治工作,为广大市民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和工作的人文环境。截止目前,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先后出动警力16000余人次名,确定重点整治区域519处,检查各类生活噪音扰民点6000余处处,劝阻教育3104人(次),下达警告495份,治安罚款87家,收缴暂扣商业经营类外置音箱器材159台。

  在此,敬告那些依然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招揽顾客的商家,这种行为是违法的,对发现的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招揽顾客的商家,第一次警告,警告后仍不改正的,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200至500元的罚款,同时收缴音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