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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按摩针灸师无证制销“子宫肌瘤粉”

时间:2018-06-30 12:32  来源:  阅读次数: 复制分享 我要评论

假药流向推拿店、健康讲座、美容养生机构

衢州的何某是按摩针灸师,他为了赚钱,竟在建德自产自销起“子宫肌瘤粉”“乳房护理粉”等假药。近日,他不仅因售卖假药获刑,建德检察院还对他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该案也是杭州市食药领域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警惕!按摩针灸师无证制销“子宫肌瘤粉”

按摩针灸师无证制药

何某今年57岁,初中文化,有按摩师、针灸师的执业资格。2014年6月份左右,他租用建德寿昌镇一出租房,经营保健推拿业务。后他又到衢州开办了“一手堂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在此期间,何某从山东某药厂购买无药品批准文号的膏药280余帖,之后以15元每帖的价格销售100帖。

且2016年9月以来,何某在未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从书本、网络等途径查找药方,雇用两人在建德市寿昌镇的一出租房内,生产“子宫肌瘤粉”“阳痿粉”“乳房护理粉”等。何某还将这些药品销售给自己在各地讲座的听众以及一些美容养生机构,其中部分药粉被用于美容店客户。

案发后,相关部门自何某处查获疼痛膏药124帖,以及不少“子宫肌瘤粉”“阳痿粉”“乳房护理粉”“经络粉”“疼痛粉”。经杭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上述药品无相关药品的生产批号,都属于假药。据查,何某生产假药的涉案金额3.4万余元,销售假药非法获利1.4万余元。

获刑外还需担民事责任

今年5月,建德市检察院民行检察官以公益诉讼起诉人身份出庭起诉,并指出何某明知其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但为了追逐经济利益,私自在出租房内加工、生产假药并通过网店向不特定人员销售,其行为严重侵害了不特定人群的用药安全、身体健康和合法用药权利,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且已经销售的假药还有继续使用的可能,社会公共利益仍处于受侵害的状态。所以何某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还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近日,法院宣判,何某犯生产、销售假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2.4万元。同时,法院判令何某在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在全国性的报刊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并刊登声明,召回已销售的假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