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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检察院:鸿茅药酒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时间:2018-06-08 18:37  来源:  阅读次数: 复制分享 我要评论

内蒙古检察院:鸿茅药酒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内蒙古检察院微博截图

中新经纬客户端4月17日电 据内蒙古检察院官方微博消息,近日,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凉城县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办理的“谭秦东损害鸿茅药酒商品声誉案”,引起社会和媒体广泛关注。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指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听取了凉城县人民检察院案件承办人的汇报,查阅了案卷材料。经研究认为,目前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令凉城县人民检察院:将该案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并变更强制措施。

鸿茅药酒事件不断发酵。4月16日,国家药监局在答记者问时表示,要求内蒙古自治区食药监局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严格药品广告审批加大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如发现违反药品相关法律法规的问题,将依法严肃处理,直至吊销药品批准文号。

同时,该新闻发言人强调,2004年至2017年,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中,共检索到鸿茅药酒不良反应报告137例。一个更大的进展是,国家药监局已经组织专家,对鸿茅药酒由非处方药转化为处方药进行论证。 当日下午,中国医师协会官网发声明回应此事,称愿意为谭秦东提供法律援助,并呼吁慎重对待涉及药品的不同观点。中国医师协会同时呼吁,各医药企业应严格遵守《医疗广告管理办法》,依法依规发布广告;对于涉及药品的不同观点应慎重对待,以示对生命负责;公权力机关应慎重对待不同学术观点和言论,防止将民事纠纷刑事化。(中新经纬APP)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