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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群众饮食消费拧紧“安全阀”!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

时间:2018-03-23 14:41  来源:  阅读次数: 复制分享 我要评论

                       2018-03-16 中国食事药闻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提醒消费者:要科学、理性看待食品保健食品广告和宣传,凡声称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一律不要购买。” 近日,国家食药监总局的这条消费提示在微信朋友圈几乎刷屏。近年来,食品、保健食品欺诈虚假宣传问题已成为社会一大顽疾,给公众健康带来风险,对产业发展带来影响。为规范食品、保健食品宣传营销行为,去年7月,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9部门联合向食品、保健食品欺诈虚假宣传行为“亮剑”,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经过半年多的积极推进,该专项整治行动已在社会上打出声势,取得了显著效果,为群众饮食消费拧紧了“安全阀”。
                           非法会销危害大
   记者经采访调查发现,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的主要形式之一是非法会议营销。据悉,这种非法会议营销的形式大致分为四部分——讲养生、推功能、谈心得、发礼品,而老年人则是这种营销形式的最大目标群体。
   针对老年人渴望健康、惧怕疾病、情感孤独、从众消费等特点,营销人员会先从拉拢老年人做健身操或讲解养生知识开始,逐步讲到产品功效,再由一两位“体验者”谈心得,一步步获得老年人的信任。最后还会送一些小礼品,使消费者获得一定的满足感。一位参加过会销活动的老年人对记者说:“去了可以一起做操,听养生讲座,跟人聊聊天,还能领礼品,大米、挂面、鸡蛋都有。不然,闲着也是闲着。”这是大多数老年人的真实心态,同时也反映出他们的安全意识明显不足,并没有认识到非法会销的危害。
   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协会秘书长刘学聪告诉记者,食品、保健食品非法会销有4个特点:首先,在营销过程中,违法夸大产品功能、功效,甚至很多产品是普通食品冒充保健食品,误导消费者购买使用;其次,违法企业用远高于产品本身价值的价格销售,使消费者利益受损;第三,在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地方销售食品,进出货物台账不清;第四,有些销售活动带有强迫、要挟性质。因此,广大消费者尤其是老年群体要特别警惕非法会销行为,要理性参与、理性消费。

                          违法广告“猫腻”多
   除了非法会销,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的另一种主要形式是违法广告。据了解,违法广告是一些不法商家通过电视、网络等渠道发布的,广告内容涉及不科学的功能声称、扩大宣传治愈率或有效率、以患者名义或形象做功效证明等,欺骗误导消费者,严重危害公众饮食用药安全。
值得关注的是,去年12月,国家食药监总局通告的10起关于保健食品虚假宣传的违法广告中,无一例外地都存在超范围功能声称问题。如,声称“30天完美变形,服用7天可减体重2~4斤”,声称“孢子粉多糖有效率达90%以上,抑制癌细胞扩散率达89.3%”等。
   “超范围功能声称是保健食品发展面临的大问题。”多位业内专家如是强调。去年4月底,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监管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指出,要规范功能声称管理,强化功能声称科学依据审查;功能声称应当具有充足科学依据和判定标准,原则上,保健食品功能声称应经人体食用验证;根据科学共识、科学依据充足程度和人体食用验证情况,在功能声称用语中增加描述性的限制性用语,科学引导消费;保健食品之外的其他食品,不得宣称产品功效。
   鉴于此,消费者应特别警惕涉及功能声称的各种食品广告,必要时可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咨询。

                          专项整治力度强
   针对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问题,去年7月,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公安部、商务部、国家食药监总局等9部门联合发布了《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方案》,在全国范围内部署为期一年的食品、保健食品虚假宣传整治工作,旨在加强对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和进口单位履行主体责任的监管,严厉打击违规营销宣传产品功效、误导和欺骗消费者等违法行为,推动各地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企业守法诚信意识,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经营环境,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和消费安全。
   整治工作主要针对四类违法行为:一是治理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的食品、保健食品和进口食品;二是治理产品的标签虚假标识声称;三是治理利用网络、会议、电视购物、直销、电话等方式违法营销宣传、欺诈销售;四是治理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和发布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对象包括食品、保健食品的生产、经营、进口单位,第三方平台经营者和相关方,以及广告发布单位,覆盖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销售所有环节。
   在今年1月召开的全国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案件查办工作推进会上,记者了解到,截至去年年底,全国已检查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87万家,查处违法案件1.2万余件,涉案货值3.6亿元。

                          科学理性不盲目
   通过专项整治以及科普宣传,目前很多消费者对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的警惕性有所提高,但对于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依然认知不足。有些消费者认为“保健食品不能乱买,食品却无所谓”。殊不知,一些不法商家正是利用消费者的这一心理,在销售活动中狡猾地声称“我们卖的是食品,不是保健食品,您可放心购买”。
   针对这一现象,近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消费提示,进一步提醒消费者科学理性选购食品和保健食品,防范欺诈和虚假宣传违法违规行为,做到“一看、二查、三辨”。一看销售场所资质,消费者应到证照齐全的正规场所购买产品,特别要注意是否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通过网络、会议、电视、直销和电话等方式购买产品,也应先行确认资质信息。二查外包装和说明书。仔细查看外包装标签标识产品相关信息,不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购买标签上没有食品生产许可证号的预包装食品;不购买标签或说明书中提及可以预防疾病、有治疗功能的产品;不购买标签上没有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但声称是保健食品的产品。三辨广告和宣传内容。科学、理性看待食品、保健食品的广告和宣传,凡声称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一律不要购买;保健食品广告中未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的,一律不要购买;不要盲目参加任何以产品销售为目的的知识讲座、专家报告会等。
    “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治理更须社会共治。”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保健食品和新食品原料审评专家李可基呼吁,在相关部门加强监管的同时,食品生产经营者一定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消费者也要不断增强消费安全意识,提升辨别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行为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