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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近20万特殊困境儿童将接受“双保护”

时间:2018-02-28 17:17  来源:  阅读次数: 复制分享 我要评论

  从今年2月起,黑龙江省司法厅和省民政厅共同建立并实施特殊困境儿童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这是黑龙江省进一步完善儿童福利体系,维护特殊困境儿童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举措。

  据了解,黑龙江省这次建立并开展特殊困境儿童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根本目的是为了改变特殊困境儿童群体的生存环境,发挥政府的制度兜底保障作用,让特殊困境儿童感受到法治政府的阳光与社会的关爱。不断增强为“特殊困境儿童”服务意识和工作主动性,协助做好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监护委托协议的签订工作。依法保护孤儿的人身、财产权益,积极引导法律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积极参与涉及孤儿的诉讼活动、非诉讼协调及调解活动。积极引导法律服务人员为未成年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维护其合法权益。

  “今后将进一步加强‘特殊困境儿童’法律援助工作。”黑龙江省司法厅法援处处长王展告诉记者,对孤儿本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委托人)申请法律援助的,法律援助机构可免于审查其经济困难标准,简化程序快速办理;对孤儿本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申请的事项不属于法律援助范围的,应积极引导其通过其他途径解决。

  黑龙江省司法厅厅长赵金成向记者介绍说,关爱特殊困境儿童是政府与社会的责任和义务,这种政策善意,可以为全省近20万特殊困境儿童和他们的父母亲人在度过困境、解决基本生存问题时提供精准的法律服务,从而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关爱保护儿童的意识,使“特殊困境儿童”的成长环境更为优化、安全更有保障、成长生活更有尊严,不断提升儿童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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