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运动养生 > 气功 > 2017年乌鲁木齐市健身气功交流展示活动规程

2017年乌鲁木齐市健身气功交流展示活动规程

时间:2018-02-05 02:09  来源:  阅读次数: 复制分享 我要评论

  日期:2017年12月14-15日

  地点:沙区体育馆

  四、参加单位

  乌鲁木齐市各区、县文化体育旅游局、各街道办事处(片区管委会)各街道、社区健身气功活动站均可报名参加。

  五、展示项目

  (一)       健身气功集体项目(老功法按国家体育总局规定6分钟音乐)

  第一项、易筋经,6分钟音乐。

  第二项、五禽戏,6分钟音乐

  第三项、六字诀,6分钟音乐

  第四项、八段锦,6分钟音乐。

  (二)       健身气功集体项目(新功法按国家体育总局规定7分钟音乐):

  第一项、导引养生功十二法

  第二项、马王堆导引术

  第三项、大舞

  第四项、太极养生杖

  第五项、十二段经

  (三)       健身气功个人项目(只设老功法,按国家体育总局规定6分钟音乐):

  第一项、易筋经,6分钟音乐。

  第二项、五擒戏,6分钟音乐。

  第三项、六字诀,6分钟音乐。

  第四项、八段锦,6分钟音乐。

  (四)       健身气功集体项目(新功法按国家体育总局规定7分钟音乐):

  第一项、导引养生功十二法·7分钟音乐。

  第二项、马王堆导引术·7分钟音乐。

  第三项、大舞·7分钟音乐。

  第四项、太极养生杖·7分钟音乐。

  第五项、十二段经·7分钟音乐。

  六.参加办法

  本次活动设集体展示和个人展示:

  1、各参赛队可报领队、教练1人。运动员4人(男、女不限)。

  2、各参赛队可参加两项集体项目比赛,一套老功法,一套新功法。可在四套老功法和五套新功法中任选。

  3、个人展示项目只设老功法展示,每人限报一项,可在四套老功法中任选。

  4、参赛运动员必须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无心、脑血管疾病。年龄限制在65岁以下。

  5、参赛运动员必须与大会签署《自愿参赛责任书》。如发生意外事故责任自负,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运动员检录时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自愿参赛责任书》。

  7、运动员进比赛场地时,必须接受安保人员的检查,不得带违禁品进场。

  六、评比办法

  1、本次展示活动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最新审定的《健身气功竞赛规则》。

  2、展示队形,集体项目队形为两列横排错位成平行四边形排列,个人项目展示时运动员上场队形为"一”队形排列。集体项目2--4个队同时进行.个人项目4--6名队员同时进行。

  3、展示项目的背景音乐为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监制的音乐光盘(带口令词),由大会统一安排。

  4、出场顺序由大会抽签确定。

  5、服装要求:符合健身气功项目特点、体现民族特色、项目特色、运动特色和时代特色。每队参加集体展示项目服装样式、颜色统一,个人展示项目服装不作规定。

  6、器械要求;杖的长度为1、25米至1、30米,中段2、5厘米,各参队自行准备。

  七、名次录取与奖励

  1、集体项目展示各套功法分别录取,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4名获奖者颁发奖状证书和奖牌。

  2、参与队(人)数在9队(人)以上各项录取前8名。获奖者颁发奖状证书。

  3、参与队(人)数不足9队(9人)的项目将减1录取。

  八、报名

  1、请各参赛队于2017年12月12日前务必将报名表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一份寄送承办单位沙区文化体育旅游局,需加盖公章。一份存留本队备份,便于核查。

  2、报名表并以电子邮件发E-maill:632092980@qq.com,具体联系人黄振华:13079911170。

  3、定于2017年12月13日上午11:00,在沙区体育馆召开领队会议,请各队领队准时参加。

  九、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上一篇:日网评

下一篇:法官的“气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