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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达标示范创建成效显著

时间:2018-01-29 23:33  来源:  阅读次数: 复制分享 我要评论

  自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达标示范创建工作开展以来,陕西省局认真贯彻落实总局文件精神,周密部署,强力推进。目前,全省41家批发市场全部达标,24家被评为示范市场。
  一是落实监管责任。坚持“属地管理、标本兼治、部门联动”的原则,全面落实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保证市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可追溯,全过程监管。加强与农业、水利、商务等部门的有效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工作效果。二是完善制度措施。先后制定《陕西省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信用等级评定与分类监督管理办法》《陕西省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快速检测规范》,印发《陕西省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落实<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推进方案》,确保创建工作有序开展。三是注重引领示范。西安在加强品种监管、汉中在落实监管责任、杨凌在建立市场监管机制、咸阳在事前、事后、事中监管等方面的经验,作为典型在全省进行推广。尤其是西安市成立重点市场监管所和食用农产品快检中心,招录96名快检人员,统一分配到6个重点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展快速检测工作;在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方面突出“两图两档一承诺”监管模式的经验做法,为全省工作的推进起到了示范带头作用。四是强化督导验收。召开全省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质量安全规范化工作推进现场会。落实月检查制度,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的“双随机”形式,开展督导检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和交叉检查。开展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规范化建设验收,对达到验收标准的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进行授牌表彰。 五是着力解决问题。在加大日常监管的同时,组织开展了以水产品、肉、水果蔬菜为重点品种的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将监督抽检纳入年度检验检测计划,定期对食用农产品进行抽样检验,建立不合格产品退市制度。制定风险防控清单,实现了来源可查、去向可追、风险可控、责任可究的全过程监管。
  通过达标示范创建工作,实现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管理全覆盖,全省高风险食用农产品基本实现可追溯,进一步提高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