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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乡区2017年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夸大宣传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时间:2018-01-14 08:56  来源:  阅读次数: 复制分享 我要评论

为严厉打击食品、保健食品夸大宣传、欺骗消费者等违法违规行为,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按照省、市食药局专项治工作要求和治重点内容,东乡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精心组织、打防结合、多措并举、标本兼治,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加强领导,细化实施方案

一是成立了东乡区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由区食安办主任任组长、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各基层分局(站)和相关职能股室队主要负责人为小组成员,明确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工作职责、整治措施和工作要求;二是在认真研判本辖区食品、保健食品市场情况的基础上,先后制定下发了《抚州市东乡区食品安全办等6部门关于印发抚州市东乡区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明确专项整治的任务措施、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在全区有力推进、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二、落实责任,层层组织发动

一是切实提高对整治非法营销食品、保健食品违法违规行为以及违法广告和虚假宣传的认识,确保食品、保健食品监管不“断档”;克服保健食品监管人员少、监管任务重的困难,组织区食安办有关成员单位召开专项整治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定《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明确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和责任分工;二是指导督促各基层分局(站)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做到安排部署到位、监督检查到位、案件查处到位、宣传氛围到位。三是进一步强化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对全区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开展专项检查覆盖率达90%以上,有效规范了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

三、重拳出击,整治突出问题

一是针对非法会销隐蔽性、流动性强的特点,我局主动出击,联合整治,积极组织开展了打击保健食品非法促销及虚假宣传行动,在短短一周时间,共发广告传单及报纸1000余份,有力地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打响了我区专项整治行动的“第一枪”;二是上下联动,深挖线索,利用城区已建成的区、办、社区三级联动模式,充分发挥社区监管优势,挖掘非法会销窝点依法查出;三是全区网络食品销售者进行逐户排查,建立监管档案,对发现无证销售、销售过期食品、发布虚假信息、经营禁止性食品等违法行为,立即制止并移送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分局依法查处。

截至2017年11月30日,保健食品市场:出动执法人员317人次,出动车辆167车次,检查保健食品经营户256户次。

四、强化宣传,营造共治氛围。

一是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积极配合各地食安办,广泛开展保健食品常识的科普宣传,增加消费者健康养生常识,提高消费者对食品、保健食品的辨识和认知能力,指导消费者科学选购。营造人人关注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的良好氛围,推动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二是开展保健食品科普知识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活动,引导公众树立正确的保健食品消费意识,认清会议营销的本质,避免上当受骗。三是在城区主要街道的醒目位置悬挂警示标语,在社区报刊栏张贴非法会销宣传画,向公众宣传保健食品科普知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四是利用“科普宣传月”、“安全用药月”等宣传活动加强保健食品和《食品安全法》的宣传,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500余份,接受现场咨询300余人。

五、成效显著,震慑违法违规

在专项整治工作过程中,我区出重拳、零容忍,咬住顽疾不放松,建立多方联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采取畅通举报、摸底排查、突击检查、监督抽验、典型曝光等手段,严厉打击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行为,对以会议、讲座等形式夸大宣传、非法营销的行为露头就打、严惩不贷,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消费安全。加大对食品功能声称广告违法和虚假宣传的监管处罚力度,依法加强广告事中事后监管,严厉查处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以及发布虚假违法食品、保健食品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等广告经营者、发布者的监督检查,督促广告经营者、发布者切实履行广告审查责任。对于涉及欺诈和虚假宣传的食品、保健食品广告,责令停止播出、下线,并通报相关部门依法调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过近期整治,规范了全区食品、保健食品经营单位的经营行为,增强了食品、保健食品经营者的自律意识,维护了全市食品、保健食品经营市场秩序,确保了广大人民群众放心安全消费。


                                                         抚州市东乡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7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