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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初期接管儿童书局的一份新史料

时间:2018-01-10 03:08  来源:  阅读次数: 复制分享 我要评论

对于报纸的接管,其基本精神是停掉所有的既有报纸,建立一个全新的以党报为核心的新政完全掌控的报纸体系。一类是和国外没有瓜葛的大报(大多由大官僚、大财阀出资或掌控),果断采取措施,没收一些设备资财,夹杂其中的私人资本,几乎都被无偿没收。这些报社的员工中,从事简单劳动的工人如报差、茶房几乎一经接管就被遣散,记者、编辑等因为政治上不可靠留用的也不多,技术工人则大多被留用。另一类是那些规模很小的私人小报,新政权没有采取直接介入的办法,而是通过不发登记证、勒令停刊等方式让他们自行关闭,自行处理财产设备与员工问题。还有一类是对于外国人的报纸,新政权没有采取直接接管或军管的手法,而是设置重重障碍,让这些报纸知难而退,自己关门、退出大陆。最后一类是保留下来继续出版的几张报纸,新政权通过种种操作纳入自己的掌控之中,最终被新政权完全吸纳进体制之内3。

出版社的接管情况也大抵如此。儿童书局于1950年12月改组为公私合营新儿童书店,出版刊物两种,《新儿童画报》及《新儿童教育》。1951年12月,以新儿童书店为基础,成立少年儿童出版社4。可以说,新中国第一家专业少儿读物出版社——少年儿童出版社的前身应当上溯至民国时期的儿童书局。

亲历了解放初接管儿童书局过程的王业康回忆到:

1950年一天,上海军管会新闻出版处的方学武同志来找我,说有人举报儿童书局有官僚资本,原先以为这家书局纯属私人企业,没有列入军管名单。现在需要按政策进驻接管,清查后予以改造。新闻出版处这时抽不出人去接管,决定找个对口单位去。他们希望我向华东团委汇报,希望派人进驻接管。我及时将此事向华东团委宣传部长陈绪宗和主管书记李昌汇报。后来了解到该书局在外省还有几处分店,涉及华东以外地区,因此认为由团中央接管更合适。这就需要向团中央请示,因此我立即赴京,先找了李湜同志,由他介绍向李庚同志(时任团中央联络部副部长)汇报,之后又带我去见了团中央秘书长荣高棠同志。由于荣高棠正患病,遂向团中央书记冯文彬同志汇报。

冯当面做出指示:(一)为了增加少年儿童读物出版力量并满足迫切需要,可由团中央先把上海的儿童书局接下来并予以改造。他指示我回华东向李昌同志汇报,并决定派李庚去上海办理接收事宜。(二)要华东团委调我协助李庚工作。

回上海后,我向李昌等同志作了汇报。在等待李庚来沪期间,向军管会新闻出版处汇报了团中央的意见和决定。不久,李庚来到上海。经军管会夏衍同志批准,任命李庚为驻儿童书局军代表,我和庞来青为军事联络员,开始接管儿童书局的工作5。

解放初期接管儿童书局的一份新史料

图2 李庚(1917~1997年)

事隔60年后,王业康还能回忆起大致过程及一些细节实属不易。但事实上接管儿童书局的过程并非一帆风顺,在关于如何接管的诸多具体问题上,团中央、华东团委等团系单位与上海军管会新闻出版处、华东出版委员会乃至中央出版总署的意见究竟有哪些差异。最近旧书网上流出的一封王业康使用“新少年报”信纸写给李庚的信以及李庚将此信转给荣高棠的一张小便条,可以为此增添一份新史料。

解放初期接管儿童书局的一份新史料

图3 王业康来信页1

信的前半部分主要是王业康向李庚汇报了华东出版委员会转达的中央出版总署的意见。

“李庚同志:

来沪即得悉华东出版委员会方学武同志曾与我们少儿部(蔡怀曾同志)将出版总署的决定谈过一次话,要求我们迅速介(解,译者注,下同)决,他们的意见:

首先说到在上海我们前所进行的三人小组同意由新闻出版处提出的方案已经中央出版总署批准。具体进行意见与步骤:

①儿童书局由内部发动公私合营,非政府命令,可通过庞来青同志发动。董事长篑延芳与庞等股权占半数以上,估计可通过(关于上点刚与庞通电话问及,庞说半数以上问题还需做起来看,他自己股子占约1/20,篑也不多。拉起来,就要看工作的进行了)原则A.改为公私合营,B.清理旧股,请示军管会没收,C.成立整理委员会(我们利用没收的股权,派代表去参加)

②没收的股权给新少年报办理,增加资本,改组董事会改聘经理,由新少年报掌握领导权,保留儿童书局名义,分店由总局派员去整理。(照此点说董事长仍为篑延芳了,那末可能陈鹤琴也不调动)

介决问题时对篑、陈诸人的意(见,译者补)带来。

其次在领导权和具体人事上,中央出版总署提了这样的意见(也是方传达的)①由出版总署编审局令(领,译者注,下同)导编辑部(儿童书局的)专门编审儿童读物。②何公超原拟北上,现决定留在上海儿童书局,严大榕留儿童书局。

最后方要我们考虑这样几个问题:

A.对公私合营“投资”“新少年报令导”“何严参加”“由编审部令导”是否同意。B.请庞来青回书局做经理。C.请胡伯周(儿童作家现在新闻出版处工作是民盟)来书局工作。D.具体步骤。”

此处需要介绍一些背景情况:华东出版委员会是于1949年10月在上海成立,由中共华东局宣传部副部长冯定兼主任,副主任王益、卢鸣谷。11月1日,中央出版总署在北京成立,署长胡愈之、副署长叶圣陶、周建人。1950年4月21日,华东出版委员会及华东新华书店改组为新华书店华东总分店4。而这封信并未具年月,只写“十日午”,根据信中出现的单位名称可推定,此信应写于1950年1月至4月间。

信中首先反映了一个情况,即对于儿童书局的接管并不是“果断采取措施,没收设备资财、无偿没收私人资本”。因为像儿童书局此类在解放前比较有影响力的书店,虽不像生活书店是革命书店,但也不是反革命书店,是可以“通过种种操作纳入自己的掌控之中,最终被新政权完全吸纳进体制之内”的。

方学武转达中央出版总署的意见,第一条其实就是关于如何合营。总署给出的路线图是,先在儿童书局内部发动,然后工作组进驻,按照政府规定的公私合营工作条例,进行清产核算,并对职工开展政治思想工作。之后,由军管会新闻出版处没收旧股(主要是官僚资本),转交新少年报持有,同时新少年报增资扩股,掌握领导权,改组董事会、改聘经理,但编辑部由总署编审局领导,店名仍保留儿童书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