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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省市已有撤销监护权案例 受侵害儿童心理救助不能缺位

时间:2017-08-23 11:33  来源:  阅读次数: 复制分享 我要评论

受侵害儿童心理救助不能缺位

除了贫穷,受侵害儿童心理上所受到的伤害,同样需要救助。以上述长沙案为例,法院同时安排了国家二级心理咨询资格的检察官对受害儿童进行心理辅导。

在蚌埠异地撤销监护权案件中,因为长期无人照看,妞妞刚到救助站时性格孤僻,行为怪异,不能与人正常交流。蚌埠市救助管理站安排专人负责她的日常照料,并让站内的心理咨询师为其进行心理矫治。为了让其融入社会,回归正常生活,救助管理站还将她送到一所寄宿制学校接受教育。鉴于临时救助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蚌埠市救助管理站通过聘任律师,多次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和蚌埠市少年法庭进行案情分析和沟通,决定对妞妞实施法律保护。

发生在湖北利川的生母病逝生父多次性侵女儿的案件中,法院判决撤销生父监护权,由市民政局担任其监护人。自生父被羁押后,儿童独自住在廉租房内,由民政局将其视为孤儿进行救助。宣判后,办案法官主动介入到帮扶救助中。自2014年起法院每年额外申请5000元司法救助款,并从心理上疏导、生活上关心、学习上鼓励,逐渐使其走出阴影,回归学校。

政府应对收养家庭加强后续监督

佟丽华认为,由民政部门或其下属的救助站和福利院安置固然好,但最终能走入家庭,才是失去亲人监护的孩子最好的归宿。“比如,大一点的孩子可以寄养,小一点的孩子可以收养。”

不过,无论哪种情况,在他看来,政府的职责并非就此结束。“政府应加强监管,包括后续监督,做好家庭选择评估等这些细致的工作。”

佟丽华表示,从国家层面来说,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制度有了,如何落实执行好是关键。“目前来看,因为制度实施的时间还较短,基层政府与司法机关、律师在办理类似案件上还缺乏经验。”

“如何把每一个案件办理得更为细致,通过司法程序给予孩子最大利益的保护,是当前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地方。“佟丽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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