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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广西玉林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公告【招28

时间:2018-10-13 22:26  来源:  阅读次数: 复制分享 我要评论

根据城管业务工作需要,玉林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2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1.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岗位①7名;

2.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岗位②7名;

3.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岗位③7名;

4.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岗位④7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保密意识、服务意识,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3.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5.身高要求:男性1.65米以上,女性1.56米以上;

6.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优先聘用。

(二)资格条件

高中或中技以上文化程度,20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8年9月15日至1998年9月15日期间出生),具有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者可放宽至45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本人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辞退的;

3.本人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三、招聘范围

玉林市,以户籍所在地为准。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5日—16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三)报名地点:玉林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地址:玉林市玉东新区双拥路97号人防大厦四楼405室)。

(四)报名所需材料:报名时需填写《玉林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招聘协管员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可在本公告附件下载报名登记表),报名时须带身份证、学历证、退伍证或转业证明、驾驶证、技术资格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及近期免冠小2寸标准彩色照片2张。

(五)应聘人员报送的个人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予以解聘。

五、招聘办法

(一)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应聘人员按指定地点在现场报名,经查阅个人相关资料和资格审查合格人选中,报名人数超过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5的,增加进行笔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素质能力、业务素质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以60分为合格,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程序。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

(二)面试结束后,当天在市城管局公告栏公布面试成绩。

六、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体检:按照招聘计划的岗位和人数,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者不能列入聘用对象,体检费用自理。

(二)考察:体检合格后组织考核,主要考察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现实表现与以往工作实绩和遵纪守法等情况。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而出现岗位人选缺额的,可从报考同一招聘岗位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公示:经体检合格,按照面试、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七、工资待遇

1.新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2.被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以后根据工作需要确定聘用年限。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者,期满后不再签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

3.被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本次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不履行合同或违反管理规定的,予以解聘;被聘用人员一年内连续旷工超过15天以上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4.聘用协管员经费列入玉林市财政年度经费预算,被聘用人员的月工资待遇按市财政局核发标准执行。

报名咨询电话:0775-2801800、0775-2308390

传真电话号码:0775-2805139

原标题:2018年玉林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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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计划表

玉林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招聘协管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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