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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医疗单位可对六岁以下儿童手术项目费用加收20%

时间:2018-10-12 18:58  来源:  阅读次数: 复制分享 我要评论

大众网聊城10月12日讯(记者 袁志威 通讯员 姚海瑾)12日,大众网记者从聊城市物价局了解到,根据相关政策与要求,聊城对全市多项服务性收费标准进行了相应调整。其中,医疗单位可对全市六岁(含以下儿童手术

原标题:聊城调整多项服务收费标准 医疗单位可对六岁以下儿童手术项目费用加收20%

大众网聊城10月12日讯(记者 袁志威 通讯员 姚海瑾)12日,大众网记者从聊城市物价局了解到,根据相关政策与要求,聊城对全市多项服务性收费标准进行了相应调整。其中,医疗单位可对全市六岁(含以下)儿童手术项目收费标准在现行手术项目价格基础上加收20%,调整后的医疗费用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另外,聊城物价局也对市直及市城区殡葬服务收费也进行了重新规范。根据聊城市物价局制定印发的《关于聊城市殡葬基本服务收费及相关问题的回复》和《关于聊城市殡葬服务收费及相关问题的回复》的有关规定,殡葬基本服务收费执行范围为市直及市城区,包括东昌府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

基本服务项目包括火化、遗体接运、遗体存放、骨灰寄存,具体收费标准为:火化费,高档炉(捡灰炉) 800 元/具。遗体接运费为260元/具,超过20公里的,每超过1公里加收3元,按往返里程计算;对提供消毒、抬尸服务的,另收消毒费50元/具,抬尸(馆内)60元/具。遗体存放费为160 元/具.天(含冷藏),一天内不足12小时按半天计算,超过12小时按一天计算。骨灰寄存费为100 元/盒.年(含证)。

另外,殡仪服务机构提供的延伸服务费已放开,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不再制定收费标准。要求服务机构为事主提供服务,应遵循自愿选择的原则,不得强制服务和收费。

聊城:医疗单位可对六岁以下儿童手术项目费用加收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