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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内疯狂作案7起 专抢佩戴黄金项链的女性

时间:2018-10-12 16:31  来源:  阅读次数: 复制分享 我要评论

  去年9月初至10月初,在井研、夹江、五通桥等地接连发生飞车抢夺案,多名佩戴黄金项链的女性被抢。警方迅速出击,将作案的两名男子抓获。

  狱友合伙“找钱”

  专抢佩戴黄金项链的女性

  吴宇(化名),成都市新津县人,43岁。1997年7月,因犯抢劫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2007年10月刑满释放;2009年4月29日因犯抢夺罪,又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2016年12月27日刑满释放。

  “二进宫”出狱后,吴宇和之前在监狱服刑的狱友杨明涛(化名)玩在了一起。杨明涛,80后,市中区人。年纪不大的他,同样是犯案累累,2004年至2016年因犯盗窃罪、抢劫罪,4次入狱服刑。

  吴宇和杨明涛出狱后,无所事事的他们,决定用飞车抢夺财物的方式“找钱”,这次他们的目标是路上佩戴黄金项链的女性。

  疯狂作案

  一天内飞车抢夺7起

  2017年9月6日至10月9日期间,吴宇、杨明涛驾驶摩托车,分别在井研县、夹江县、五通桥区等地作案。作案时,二人以杨明涛驾车靠近被害人,吴宇伸手迅速抢夺被害人黄金项链的方式作案。屡屡作案得手,让二人陷入疯狂。

  2017年9月27日当天,杨明涛驾驶蓝色二轮摩托车搭载吴宇从市中区出发,先后来到五通桥区、井研县、眉山市仁寿县等地,分别对被害人张某某、郝某等7人实施抢夺,抢夺多条黄金项链。

  2017年10月9日,二人在市中区作案抢夺行人黄金项链之后,又前往夹江县滨江广场附近伺机作案,被警方挡获。

  据查,从9月6日至10月9日,二人共计作案14次,抢得金项链、金吊坠等财物总价值人民币23895.24元。

  从重处罚

  一个判5年一个判4年

  日前,二人再次因触犯刑法在法院接受审判。井研县人民法院审理该案后认为,吴宇、杨明涛无视国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驾驶摩托车多次乘人不备夺取他人财物,数额达23895.24元,具其他严重情节,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夺罪。二人在共同抢夺作案中作用相当,不宜区分主、从犯。二人在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据此,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法院一审判判决吴宇犯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杨明涛犯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同时,对吴宇、杨明涛非法所得23895.24元予以继续追缴后返还各被害人。对扣押在案的作案工具红色摩托车一辆、蓝色摩托车一辆、摩托车头盔五个依法予以没收。   记者 周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