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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中医师承教育——敦煌市贯彻甘肃省中医药发展战略

时间:2018-09-26 04:08  来源:  阅读次数: 复制分享 我要评论

【摘要】为全面贯彻落实《甘肃省贯彻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实施方案》(甘政发〔2017〕55号)和《酒泉市贯彻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实施方案》(酒政办发〔2018〕9号),推动敦煌市中医药事业健康快速发展,结合敦煌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敦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敦煌市贯彻甘肃省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敦政办发〔2018〕428号

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敦煌市贯彻甘肃省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敦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19日

敦煌市贯彻甘肃省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甘肃省贯彻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实施方案》(甘政发〔2017〕55号)和《酒泉市贯彻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实施方案》(酒政办发〔2018〕9号),推动敦煌市中医药事业健康快速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到2020年,实现人人基本享有中医药服务,中医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各领域得到全面协调发展,中医药管理体制更加健全。中医药健康服务能力显著增强,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宽,中医医疗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每千人口中医医院床位数不少于1.2张,中医药服务可得性、可及性明显改善;中医药防病治病水平不断提升;中医药人才教育培养体系基本建立,凝聚一批技术过硬、医术精湛、医德高尚的中医药人才,每千人口卫生机构中医执业类(助理)医师数达到0.81人以上,每万名城乡居民拥有中医类别全科医生0.6名。中医药对外交流合作更加广泛;符合中医药发展规律的监督体系和政策体系基本建立,中医药管理制度更加健全。

到2030年,中医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中医药服务领域实现全覆盖,中医药健康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在治未病中的主导作用、在重大疾病治疗中的协同作用、在疾病康复中的核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中医药服务能力显著提高,基本形成一支以名中医为骨干,中医类别医师为主体,乡村医生、农村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为补充的中医药人才队伍;公民中医健康文化素养大幅提升;实现中医药继承创新发展、统筹协调发展、生态绿色发展、包容开放发展和人民共享发展,为健康敦煌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二、重点任务

(一)提高中医医疗服务能力。

1. 完善覆盖城乡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将中医药工作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政府年度工作目标,建立政府及相关部门共同推动中医药工作的协调机制,研究制定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全面建成以中医类医院为主体、综合医院中医科为骨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中医门诊部和诊所为补充、覆盖城乡的中医医疗服务网络。到2020年,综合医院独立设置中医临床科室和中药房,各西医临床科室设置中医综合治疗室;妇幼保健机构设置中医儿科和中医妇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以及85%的村卫生室提供中医药服务,80%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成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馆)。加强中医医院康复科室建设,配备必要的中医康复专业技术人员。(责任单位:卫计局、发改局、财政局、民政局、残联)

2. 提高中医药防病治病能力。完善中医医疗质量控制体系和评审评价体系,落实医疗核心制度、优势病种诊疗方案和临床路径管理。加强中医重点专科建设,提高中医医院服务能力,开展中医药专科联盟建设和敦煌市区域中医医疗中心建设,力争“十三五”建成国家级中医重点专科1个、省级中医重点专科3个。建立中医药参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网络和应急救治工作协调机制,继续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提高中医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优势病种诊治和综合服务能力,大力推广中医非药物疗法,充分发挥其在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防治中的独特作用。建立慢性病中医药监测与信息管理制度,推动建立融入中医药内容的社区健康管理模式,开展高危人群中医药健康干预,提升基层中医药健康管理水平。建立健全中医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分工合作的慢性病综合防治网络和工作机制,加快形成急慢分治的分级诊疗秩序。(责任单位:卫计局)

3. 促进中西医结合。坚持中西医并重,推动中医药与西医药相互补充、协调发展。开展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协作,实现优势互补、联合攻关,形成一批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提升中西医结合服务能力。加强中医医院儿科、急诊、ICU、检验科、医学影像科等西医薄弱科室建设。加强非中医类医疗机构中医药工作,建设“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巩固“挂牌中西医结合医院”建设成果,在综合医院扶持建设中西医结合重点专科,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促进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鼓励中、西医相互学习、取长补短,支持非中医类别医师学习、运用中医药理论、知识和技能,允许取得医师资格的中医医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培训、考核合格后在执业活动中采用与其专业相关的现代科学技术方法。(责任单位:卫计局)

4. 促进民族医药发展。加强民族医疗机构建设,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民族医院和诊所。扶持建设民族医药重点专科。加大对少数民族医药传承创新、应用发展和人才培养的扶持力度。(责任单位:卫计局、食药监局)

5. 鼓励社会办中医。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连锁中医医疗机构、中医专科医院和只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中医门诊部、诊所,对举办中医诊所的,依法实施备案管理。大力发展中医特色突出的康复医院、老年病医院和护理院。允许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在乡镇和村开办中医诊所。支持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开办中医门诊部、诊所,鼓励药品经营企业举办中医坐堂诊所。(责任单位:卫计局、食药监局)

6. 推动“互联网+中医医疗”。大力发展中医远程医疗、移动医疗、智慧医疗等新型医疗服务模式。构建集医学影像、检验报告等健康档案于一体的医疗信息共享服务体系,逐步建立跨医院的中医医疗数据共享交换标准体系。探索互联网延伸医嘱、电子处方等网络中医医疗服务应用。利用移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提供在线预约诊疗、候诊提醒、划价缴费、诊疗报告查询、药品配送等便捷服务。加强基层医疗机构中医馆云平台建设,建立基层中医药人员教育、培训和能力提升的信息化系统。大力推广使用“智慧中医”开展中医药服务。(责任单位:卫计局、食药监局、工信局)

(二)大力发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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