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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提高贫困残疾儿童康复服务补助标准

时间:2018-09-20 10:46  来源:  阅读次数: 复制分享 我要评论

  记者从福建省财政厅获悉,近日,福建省印发《福建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办法》,明确自2018年10月1日起,将福建省贫困残疾儿童康复服务补助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不超过18000元,每月不超过1800元,且年龄由0-6周岁扩面至0-14周岁。

  据介绍,此次提标扩面,将惠及福建省约1160名0-14周岁有康复需求的贫困残疾儿童。此外,由省级财政为每名听力残疾儿童人工耳蜗手术提供不超过6万元的基本型人工耳蜗产品1台,给予最高不超过2万元手术费(含术前专项检查费用)补助,手术费用不足2万元的,按实际发生额给予补助。

  今后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残疾儿童康复需求,省残联、省财政厅等部门将适时调整,逐步提高康复救助补助标准。(本网记者 林先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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