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承办单位 临沧市人民政府 三、比赛日期和地点 2018年8月9日-13日在临沧市市委党校举办 参赛单位 由各州(市)统一组团参赛,参赛对象由各级普通中小学、中专、职高,省直各高等院校、行业体育协会、体育俱乐部等。 竞赛项目 (三)健身气功﹒大舞集体赛 (四)健身气功﹒太极养生杖集体赛 (五)健身气功﹒气舞集体赛 (六)健身气功﹒五禽戏个人赛 (七)健身气功﹒六字诀个人赛 (八)健身气功﹒导引养生功十二法个人赛 (九)健身气功﹒马王堆导引术个人赛 (十)健身气功﹒十二段锦个人赛 健身气功易筋经、五禽戏、六字诀、八段锦、大舞、太极养生杖、导引养生功十二法、马王堆导引术、十二段锦为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缩编推广的普及功法。 健身气功﹒气舞,从9种健身气功普及功法和4种竞赛功法中选取动作,自编套路,自配音乐(可带唱词),自配LED动态背景,自选服装,时长5分钟,其中套路编排内容不得少于6种功法元素。 六、运动员资格 各州市参赛人员须为报名州市属地2017年12月31日(含)前的户籍人员。 参赛人员的年龄要以身份证上标明的年月日为准,截止日期以报名时间6月30日计算年龄。 七、参加办法 1.以州、市为单位组队参赛。参赛人员要求身体健康,年龄在18周岁至65周岁(含18周岁和65周岁),每队限报领队、教练各1名、队员6名(2男4女),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的队员限报2人,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的队员不得多于2人。领队须由各州市健身气功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担任。 2.设5个集体项目比赛和5个个人项目比赛。 集体项目比赛:以代表队为单位,每队须参加全部4个普及功法集体赛和1个气舞集体赛,每个集体项目每队须6名队员上场参赛。 个人项目比赛:由每支代表队选派5名队员,分别参加5项普及功法个人赛,每队每名参赛队员限报1个项目,且不得重复。比赛项目为健身气功﹒五禽戏、六字诀、导引养生功十二法、马王堆导引术、十二段锦。 八、竞赛办法 (一)功法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2017年5月新修订的《健身气功竞赛规则》(试行)。 (二)功法比赛参赛队上场队形均为“一”字形排列。 (三)功法比赛均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发行的《健身气功比赛展演音乐》中的缩短版伴奏音乐。 九、录取名次和奖励 1.单项集体奖:4项普及功法和气舞的集体赛,分别录取前6名;为获得单项集体奖前3名的运动队颁发奖牌和证书;为获得单项集体奖4-6名的运动队颁发证书; 2.单项个人奖:5项普及功法的个人赛,分别录取前6名;为获得单项个人奖前3名的运动员颁发奖牌和证书;为获得单项个人奖4-6名的运动员颁发证书; 3.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另行通知。 十、报名和报到 (一)以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请到省体育局网站//www.ynsport.gov.cn下载报名表,填写好经所在州市体育主管部门盖章后,随同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户籍证明、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于2018年6月30日前上报云南省健身气功管理中心,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表、个人免冠照片、户籍证明和个人身份证的电子文档,发送到云南省健身气功管理中心邮箱:ynqgzx@163.com。 (三)参赛队员和参赛项目上报后不得更改。 (四)裁判员8月9日报到,各代表队8月10日报到,8月11日、12日比赛,13日离会。 十一、仲裁、裁判员 比赛仲裁、裁判员由云南省体育局指派,辅助工作人员由临沧市选派。 十二、兴奋剂和性别检查 兴奋剂检查和处罚按照国家体育总局、中国奥委会反兴奋剂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性别按照报名提供的证件性别一栏进行检查。 十三、经费 各代表队食宿费和往返差旅费自理。 十四、其它事项 (一)参赛人员报到时提交材料: 1.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户籍证明原件(行业体协参赛人员提供资格证明原件)。 2.县级以上医疗单位出具的赛前健康证明。 3.为参加本届比赛办理的意外伤害保险。 (二)各代表队须为参赛选手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三)以代表队为单位着统一服装参加健身气功比赛开幕式。 (四)参赛队员服装须符合健身气功项目特点,鞋为健身运动类鞋,上场队员须佩戴大会统一发放的号码布。 十五、联系方式 云南省体育局竞赛管理和青少年体育处 电话:0871—63166150(传真) 云南省健身气功管理中心 联系人:杨 俊13987189896 王义勇13759473210 电 话:0871—63103228 (传真) 邮 箱:ynqgzx@163.com 地 址:昆明市东风东路99号拓东体育场3号门3楼 十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七、本规程的解释权属云南省体育局、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总工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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