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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攀登丢下女友致其遇难惹争议 男友回应:宁可出事的是我

时间:2018-07-27 19:12  来源:  阅读次数: 复制分享 我要评论

男友面对网传质疑,“宁可死的是我不是她”

在登顶下撤的过程中,女生黄某滑坠山崖,虽然其腰部与腿部受伤,但意识仍旧保持清醒,男友韦某回忆在其滑坠后,一直陪伴女友黄某大约5小时之久。

韦某表示,当时天气没有搜救时遭遇大雪一般恶劣,由于担忧其伤情恶化,并且在手机没有信号的情况下,选择连夜下山求救,并嘱咐其“好好待着不要动”。

网传在女生黄某滑坠后,其男友韦某为求自救,抛弃黄某独自下山。并传出韦某面对警方询问独自下山原因时的回答:“难道我和她一起等死吗?”面对诸如此类的猜疑,韦某回应:“‘不想和她一起死’这种话,我从来没有说过。即便是现在,我宁可死的是我不是她。”

参与救援的徐贵华介绍:“韦某当时也在尽力救援了,而且也折返回去参与救援”。

徐贵华说:“姓韦的这个小伙子告诉我,2号晚上,姓陈的伙伴下山求救后,他一直陪在她女朋友身边,但是山上极度缺氧,通信一直中断无法联系到陈某,不清楚是否已经找到救援队员,他也担心伙伴下山出事,所以守到3号凌晨1点半,他才决定,自己下山求救。”

登山者未向当地管理局报备,属于违规攀登

据四姑娘山管理局提供的信息,在管理户外活动的备案表中,没有发现3名登山者的户外活动信息,此次攀登玄武峰的3名登山者并未登记注册。

根据国内登山管理办法规定,在平原地区海拔三千五百米以上,以及西藏地区海拔五千米以上的山峰登山,必须要向山峰所在地报备,在海拔七千米以上的山峰开展登山活动需要向国家体育总局申请登山许可,七千米以下要向山峰所在地当地登山协会和管理部门申请。没有取得许可的情况下,不允许登山,此次遇难者及同行人的登山活动属于违规登山。

同时,在没有取得登山许可的情况下,当地景区管理部门对登山者的攀登时间、攀登行程、相关攀登者的紧急联系人、攀登路线等情况无法掌握,导致相关搜救人员在登山者遭遇危险的情况下不能第一时间实行救援。

中国登山协会2017年公布的《2016登山户外运动事故分析报告》中指出,迷路已连续多年成为登山户外运动事故的主要类型之一,包括天黑迷路、落单迷路、大雾迷路、挑战新线路迷路等类型。迷路的原因也多种多样, 主要有行前计划不到位、未了解当地天气、环境地形不熟、领队失职、队员体能参差不齐或者主观决策失误等。同时,根据统计,下降时的事故率高于上升和其他阶段。

报告中指出,个人行为、亲友结伴的事故有了大幅度增加,网络招募、AA、法人单位的事故基本保持稳定状态。由此可见,事故数量与组织形式密不可分。从个人行为、亲友结伴来看,他们最大的共同点就是组织松散、户外经验缺乏,完全没有责任主体,遇到风险时抵御能力非常有限,易造成悲剧发生。然而,当前登山户外活动中个人行为、亲友结伴仍是最主要的组织形式。而以法人单位为组织形式的事故数量基本保持在最低,这不仅是因为它们有严密的组织团体,更重要的是有专业的人员做组织保障。》》》推荐阅读:六旬老妪明知自己感染艾滋病 长期从事卖淫活动被判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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