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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大病保险医疗费用实行一体化结算

时间:2018-07-01 05:30  来源:  阅读次数: 复制分享 我要评论

淄博市大病保险医疗费用实行一体化结算

淄博市大病保险医疗费用实行一体化结算

  淄博新闻网讯 (记者孔晓文)昨日,市政府网站发布《淄博市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方案》。方案中提到,将大病保险医疗费用与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一并纳入定点医疗机构总额预算管理,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结算办法,实行一体化结算。
  方案主要内容包括完善病种分值付费办法、实行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落实各项配套改革措施。其中实行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方面,方案要求根据不同医疗服务特点,对市内住院支出,采取按病种分值付费的结算方式;对普通门诊统筹、门诊慢性病补助,采取按人头付费的结算方式;对精神疾病住院支出,采取按床日付费的结算方式;对异地联网结算支出和零星报销采取按项目付费的结算方式;对血液透析等谈判病种医疗费用,采取定额标准结算方式。
  方案指出,采取手术、放疗、化疗、介入治疗方式,按病种限额结算的肿瘤病种,条件成熟时,纳入病种分值付费方式结算。将大病保险医疗费用与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一并纳入定点医疗机构总额预算管理,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结算办法,实行一体化结算。探索符合中医药服务特点的支付方式,鼓励提供和使用适宜的中医药服务。
  落实各项配套改革措施方面,严格规范基本医保责任边界,不得将公共卫生费用、与疾病治疗无直接关系的体育健身或养生保健消费等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加快分级制定完善符合基本医疗需求的临床路径等行业技术标准、医疗服务项目技术规范。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医疗机构、儿童医疗机构医保支付倾斜政策,适当提高定点医院中的省、市重点学科病种分值权重。进一步扩大县域内住院诊疗病种。对列入按病种收费管理纳入淄博市病种分值付费办法的病种,重新确定各病种分值,纳入按病种分值付费结算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