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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头遏制 根除隐患

时间:2018-06-28 03:15  来源:  阅读次数: 复制分享 我要评论

危险作业必须由企业实际控制人签字备案;一个年度内累计有三次及以上未经备案而擅自开展危险作业被“亮红灯”的企业必须停产整顿,企业(园区)和实际控制人当年度各类评优资格也将被一票否决……近日,柯桥经济开发区(齐贤街道)出台实施的“危险作业备案+三级亮灯管理制度”,为当地经济发展再次系紧了“安全带”。

  作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柯桥经济开发区内企业数量多、规模大,安全生产工作一直面临着较大的压力。“在‘九个一律’专项行动开始后,我们对辖区内企业消防安全隐患进行了‘地毯式’排查,半个月时间共排查1988家企业,关停194家,治安拘留13人,其中3人为企业业主。”柯桥经济开发区(齐贤街道)相关负责人介绍,在排查过程中,他们发现一些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意识淡薄,是消防安全隐患无法根除的重要原因。

  为此,柯桥经济开发区(齐贤街道)专门出台了《推行企业动火、用电操作、有限空间等危险作业备案制度》,要求辖区内企业(园区)在开展危险作业前,除了必须确认工作人员持有相关专业证件,制定好相关应急预案,落实防范措施等工作外,还要向相关部门进行备案。

  “所有企业在备案时必须由法人代表(实际控制人)签字,工业园区内企业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和工业园区实际控制人两方同时签字。”该负责人介绍,为了更好地推进危险作业备案制度,他们还同步实施了“红黄绿”三级亮灯管理制度。

  根据相关规定,企业正常开展作业的,标记为“绿灯”;如未进行备案而擅自开展危险作业或无证作业的,发现一次“亮黄灯”,并停产整顿一周(涉及工业园区的则整个园区关停),到期后经整改验收合格方可开启生产;一个年度内累计“亮黄灯”三次及以上的“亮红灯”,企业将停产整顿一个月(涉及工业园区则整个园区关停),到期后经整改验收合格方可开启生产。

  “只有让企业实际控制人真正重视安全生产并履行相应职责,才能真正将企业的主体责任落到实处,有效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该负责人说。 (俞立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