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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龙雪山一男子非法饲养金雕 借“托鹰照相”牟利

时间:2018-06-25 22:30  来源:  阅读次数: 复制分享 我要评论

本报讯 记者莫开井 通讯员李国王 近日,丽江市玉龙雪山自然保护区派出所查获一起非法收购珍贵野生动物案。6月2日,玉龙雪山自然保护区派出所接到玉龙雪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本报讯 记者莫开井 通讯员李国王 近日,丽江市玉龙雪山自然保护区派出所查获一起非法收购珍贵野生动物案。6月2日,玉龙雪山自然保护区派出所接到玉龙雪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电话称,有人在玉龙雪山景区大索道上部站进行“托鹰照相”活动牟利,请前往调查。接警后,民警与玉龙雪山保护区管护局工作人员立即赶赴现场。通过仔细寻查,在一小房子内发现了用于“托鹰照相”的“鹰”及其主人。

经调查,马某某称其饲养的“鹰”是其在未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于2018年3月27日从古城区七河乡东山上跟一不知名男子以1000元的价格购买而来。并从4月起在玉龙雪山景区大索道上部站进行“托鹰照相”活动并从中牟利。丽江丽林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该“鹰”实为金雕,属于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目前,已将该案立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案件正在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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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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