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健康新闻 > 2018“司法考试”,非法本或仍可报名!

2018“司法考试”,非法本或仍可报名!

时间:2018-06-21 18:19  来源:  阅读次数: 复制分享 我要评论

2018“司法考试”,非法本或仍可报名!

2017年9月16日,考生在江苏省常州市武进职教中心考点蜂拥进入考场。(视觉中国/图)

网友:意思是非法本的也可以考吗?司法部:给非法本的报考留了过渡期!

客观题考试合格,才可参加主观题考试。

2018年2月5日晚,司法部公布《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其中,附则第22条规定,本办法实施前已入学或者已取得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在司法部微信公众号,网友的询问得到了解答。

网友:意思是非法本的也可以考吗?

司法部小编:给非法本的报考留了过渡期!

网友:附则里的22条,有无时间限制呢?

司法部小编:意见稿里暂时没有规定时间。

“老人老办法”

2018年,是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简称“法考”)元年。这意味着,自2002年开始的国家司法考试(简称“司考”)结束了它16年的历史使命。

需通过司考的,原本主要限于四类职业:法官、检察官、律师和公证员;而需通过法考的,在此基础上增加了法律顾问、仲裁员(法律类),行政机关中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的公务员。

比起司考,法考的报名条件大大提高,尤其是对于专业学历的要求。

《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为: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院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上述征求意见稿则这样规定: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或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

也就是说,起码得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的,要么是法科生,要么是非法本但拿到法硕及以上的,要么是非法本但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的。

这样的专业学历限制,与2015年12月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简称《意见》)一致。

因此,不少人早就担心,法考取代司考之后,非法本或者非全日制法本,可能都将丧失报考资格。

2017年9月,最后一次国家司法考试举行。这一年,报名人数达64.9万余人,增幅10.35%;首场考试参考人数达到48.9万余人,创历年参考人数之最。

2017年11月21日,司法部两微小编曾邀请司法部考试司、考试中心相关负责人就司考相关问题回答网友提问。对于非全日制非法本2018年能否继续报考,相关负责人的回答是,既要不折不扣执行两办的《意见》,又要根据《意见》确定的老人老办法原则,妥善处理好相关政策衔接问题。

此次,司法部在公布征求意见稿的同时,还给出起草说明称,对《实施办法》施行以前已入学或已取得相应学历的人员,仍按照《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规定的报名专业学历条件执行,以充分考虑社会各界和考生的合理诉求及不同地区、不同部门对不同法律职业人才的需求。

法考怎么考

和司考一样,法考依然是每年一考。但考试方式作了较大调整。

征求意见稿规定,应试人员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的方可参加主观题考试,客观题考试合格成绩在连续的二个考试年度内有效。

司法部在起草说明中表示,这一规定是为充分发挥两部分考试的选拔功能,减轻考生复习备考压力。

此前的司考分四卷,前三卷为客观题(选择题),第四卷为主观题(简答题及论述题),集中在两天内考完。

司考每卷150分,满分600分,全国合格分数线为360分。号称“天下第一难”的司考有多难?近五年来,司法考试最高分没有超过460分的。

改法考之后,司法部依然将出台大纲。和司考大纲一样,法考大纲将规定考试内容和命题范围,是每位考生最重要的备考指南。

2018年1月31日,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协调委员会(职前培训指导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召开。南方周末记者注意到,此次会议,除了研究此次向社会公布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外,还研究了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制定等工作。

征求意见稿还明确,法考实行纸笔考试、计算机化考试。2017年的国家司法考试,在黑龙江大庆、江苏苏州、广西北海、重庆北碚和宁夏石嘴山5个考区实行了计算机化考试试点。

在司法部微信公众号,有多名考生提出,建议纸质化考试,因为考题需要进行法律分析,考生往往得用笔在题干上划重点做标记。司法部小编回复:建议已记录,还注意到,“看来大家很少人愿意机考”。

至于考试的具体时间和相关安排,征求意见稿称,在举行考试三个月前向社会公布。

此次征求意见的截止日期为2018年3月7日前。公众可发邮件至sfbkss@moj.gov.cn,或通过司法部微信公众号和移动客户端留言。

上一页1下一页

网络编辑: 邵小乔 责任编辑: 苏永通

相关新闻 考生告司法部案开庭 参加国家组织的考试,觉得成绩不对劲,能申请查看自己的试卷吗?司法部的答案是:否。就等法院如... 司法考试将调整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 12月21日,据新华网消息,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 谁动了司考卷四成绩 千名考生抗议司考不公,矛头指向考察主观题的卷四分数出现两极分化现象;但也有人认为人工调分的...

评论3条

评论发送中,请稍候

1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