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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第四批举报件114件

时间:2018-06-21 06:07  来源:  阅读次数: 复制分享 我要评论

  9日,中央环保督察组向广东交办第四举报案件114件(其中重复投诉案件30件,去重后为84件)。

  其中电话举报案件92件,来信举报案件22件,中央督察组确定重点案件18件。举报案件共涉及20个地区,分别为广州31件(去重后为15件,下同)、深圳5件(3件)、珠海1件(1件)、汕头4件(4件)、佛山5件(5件)、韶关4件(4件)、河源3件(3件)、梅州4件(4件)、惠州6件(6件)、汕尾1件(1件)、东莞19件(9件)、中山3件(3件)、江门4件(4件)、阳江4件(4件)、湛江3件(3件)、茂名8件(6件)、肇庆4件(4件)、清远2件(2件)、揭阳2件(2件)、云浮1件(1件)。举报件具体信息请见省、市政府及环保部门网站专栏。

  根据安排,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时间为1个月。进驻期间(6月5日—7月5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20—87766710,专门邮政信箱:广州市713信箱,邮编:510000。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和督察组职责,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督察地区、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

  各地对交办案件立行立改

  东莞迅速落实督察组交办案件

  近日,东莞黄江镇迅速行动落实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信访案件,深入东莞市盛和化工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目前已经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加强对该公司废气排放口、周边农民公寓进行大气监测。环保执法人员加大对盛和化工的监察频次,若发现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处置。

  佛山环境违法要“一案三查”

  9日,佛山市环保局组织市区镇三级环保部门、市生态督察南海组、公安、工商等多个部门,对九江镇南劲仲五金厂投诉案件进行现场指导整改工作。执法人员发现,该厂使用的固化炉均以颗粒状的生物质为燃料,燃烧产生的废气也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检查组要求厂方立刻停止生产,对于工厂的废水已对污水取样进行检测。如果检测显示重金属超标,将移交至公安局处理。执法人员将调取摄像头视频,查看该厂是否使用槽车偷运废水。同时,执法人员将对该厂周边的河涌水质和底泥进行取样检测。

  佛山市环保局要求,南海区要联合公安部门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一查到底,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整改,要切实履行“一案三查”制度,倒查监管部门和属地政府的监管责任,从根源上解决环保黑点和盲点问题。

  惠州核查电镀厂是否偷排废水

  7日,惠州惠阳区环保局会同区水务局及相关职能部门调查群众投诉坑塘电镀厂偷排废水到旁边水库违法行为。经查,群众所反映的水库为废弃石场留下的坑塘,没有发现坑塘电镀厂将废水排入塘中。

  近日,仲恺环保分局环境监察大队前往沥林镇,对广兴机械有限公司等3家有关中央环保督察交办案件企业进行“回头看”检查。仲恺环保分局约见惠州市精艺印刷公司相关负责人,督促企业按照VOCs“一企一策”要求加快整治进度;当天晚上,仲恺环保分局到惠州市新天亮洗洁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检查发现该公司厂区内卫生有脏、乱、差现象,要求该公司立即清理整洁,并进一步完善运营台账资料,加强废气、废水收集处理工作。

  各地主动查处的典型案件

  汕头企业偷排面临百万罚款

  汕头潮南区加大力度打击练江流域非法排污污染环境行为,8日凌晨突击检查中,发现两英镇锦兴印染厂排泄雨水的管道水质有异常,发黑发热,经检测,其中化学需氧量和色度均超标近7倍,属于未经处理直排的印染废水,如排入河将严重影响河流水质。

  目前,该厂负责人已被公安机关控制作进一步调查。根据环境保护法相关规定,该厂负责人将面临被顶格罚款100万元和拘留15天的行政处罚。此外,经进一步检测如发现废水中存在有毒有害物质,该负责人还将受到刑事处罚。

  江门固废行动已刑拘17人

  近日,江门环保、公安等部门联合开展固废整治专项行动,全面排查全市261家年产生10吨以上危险废物的重点企业以及化工、线路板等重点区域重点行业企业,开展各类固体废物排查整治工作。截至5月17日,共对长优公司、安栢沙坪公司、福恒公司、俊豪陶瓷4起案件的17名涉案人员被采取刑事拘留等强制措施,其中长优公司案4人、安栢沙坪公司案5人、福恒公司案6人、俊豪陶瓷2人。目前,江门市纪委监委已启动对相关责任人的追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