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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政府公开信箱

时间:2018-06-18 07:26  来源:  阅读次数: 复制分享 我要评论

本人2017年10月4日乘坐合川二郎至大渡口九宫庙的班车,在合川二郎汽车站购买2张全票,共90元,客车发车时间为上午10:30,车牌号渝A8G698。当客车到了沙坪坝沙中路,售票员要求全部人下车,称他们的车不走了。车上有很多乘客都是到大渡口九宫庙的,所以专门买的该班车车票,乘客提出买的九宫庙的票,为啥在沙中路就不走了。售票员回答,你找买票的去,我们只到这里。最后所有乘客都被迫下车,大中午的,饭也没吃,本人还拿着两大包东西到处找车站,坐公交,坐了2个小时公交才到大渡口,对此本人表示非常气愤。卖票时卖的到大渡口的票,到了沙坪坝却说不走了,明显的属于欺诈。
1、请相关部门核实该客运车辆是否有运营资格?请对其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2、对于该客车及其所属客运企业的欺诈行为和给本人带来的损失,本人要求该客车及其所属客运企业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进行赔礼道歉和赔偿。
3、每到过年过节就是这些客车司机最繁忙,也是甩客最常发生的时候,在同一条线路上,本人已经不是第一次遇到了,真的是忍无可忍。请问是制度漏洞还是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监管不力,我们平常在城里挣点钱养家户口,过节回个家容易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