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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部门违规倾倒垃圾 连云港问责12名相关责任人

时间:2018-06-01 11:49  来源:  阅读次数: 复制分享 我要评论

  通报显示,经查,2017年9月中旬,负责赣榆区生活垃圾处理的连云港晨兴环保产业有限公司因实施技改,对赣榆区生活垃圾实行减量焚烧。自2018年1月起,赣榆区宋庄镇、赣榆经济开发区陆续将辖区内产生的约1万吨生活垃圾倾倒至华府御花园小区南侧游园,造成环境污染,损害了群众切身利益。期间,赣榆区人民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对该问题未能及时妥善处理,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为严肃纪律规矩,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进一步压紧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经研究,连云港市纪委、市监委决定对12名相关责任人予以问责:

  责成中共赣榆区委副书记、区长唐光普作出书面检查,并进行提醒谈话;给予赣榆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王超党内警告处分。

  给予赣榆区政协副主席兼赣榆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刘希聪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宋庄镇党委委员、政府副镇长张彬党内警告处分;给予连云港和美保洁服务有限公司经理吴新会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连云港赣榆名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经理徐勇免职处理。

  给予赣榆区城管局党组书记、局长于维兵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区城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孙承玉记过处分;给予区环卫所党支部书记兼所长丁利通记过处分。对赣榆区住建局(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安进行诫勉谈话;给予原赣榆区规划局副局长尚衍磊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区规划局村镇规划科负责人熊传林记过处分。

  在通报中,连云港市纪委、市监委提醒,连云港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事件中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进一步提升履责意识,切实推动中央和省、市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一要提高政治站位,维护政令畅通。全市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强化政治自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抓好环境整治工作;要紧扣中央和省、市委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部署要求,一着不让抓好贯彻落实,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二要全面落实责任,强化监督管理。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担起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压力传导,确保责任到人。各级职能部门要严格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监管职责,主动担当作为,紧盯生态环境重点领域、关键问题和薄弱环节,务实工作举措,提升监督质效。三要加大查处力度,维护群众利益。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再监督职能,强化专项监督力度,聚焦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环境问题,重点排查、严查问题背后的失职失责行为,以严肃问责倒逼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责任落实。

  交汇点记者 吉凤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