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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微信征婚,却被“网络美女”骗了3万

时间:2018-01-29 13:57  来源:  阅读次数: 复制分享 我要评论

原标题:冒用网络美女图片骗取征婚男子钱财 荔浦一女子因诈骗罪领刑

桂林生活网讯(通讯员谭金凤 莫金兰)近日,荔浦县青山镇“90后”男子微信征婚被骗3万余元一案在荔浦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荔浦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覃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8000元。

2017年9月5日下午,荔浦县司法局“法治荔浦”微信公众号后台收到了一份法律援助申请表,申请人为荔浦县青山镇永镇村的丘某,他称在微信上征婚,被一名自称姓郭的女子(实则是覃某)骗取3万余元人民币。经询问,法律援助工作人员表示丘某的情况不属于法律援助的申请范围,建议他立即报警。9月7日,丘某到公安局报案。9月16日晚,民警将覃某抓获。

经查,覃某32岁,荔浦县新坪镇人,无业,有赌博嗜好,她用捡到的郭姓女子的身份证到移动营业厅办理了一张电话卡,并绑定了微信账号。2017年5月,她在微信上看到了丘某的征婚广告后,添加丘某为好友,并冒用网络美女的图片,佯装与丘某谈恋爱。后以自己生病、母亲生病、母亲去世、妹妹上学等为由骗取丘某钱财,共计30270元。

据了解,此前覃某的母亲已代其返还了2万元给丘某,并取得了丘某的谅解。庭审中,法官将还款收据和谅解书呈给覃某看过后,覃某流下了眼泪,并向法官表示自己深刻认识到了错误,希望获得轻判。

法官审理认为,覃某诈骗数额达3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因覃某没有自首或者立功情节,依法不能减轻量刑,但覃某母亲已代其返还2万元并取得了被害人丘某的谅解,可以从轻处罚。最后,法官当庭宣判,判处覃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