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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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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医药健康服务
发展规划2015—2020年)的通知
国办发〔2015〕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5—2020年)》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2015年4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5—2020年)

  中医药(含民族医药)强调整体把握健康状态,注重个体化,突出治未病,临床疗效确切,治疗方式灵活,养生保健作用突出,是我国独具特色的健康服务资源。中医药健康服务是运用中医药理念、方法、技术维护和增进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的活动,主要包括中医药养生、保健、医疗、康复服务,涉及健康养老、中医药文化、健康旅游等相关服务。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加快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是全面发展中医药事业的必然要求,是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重要任务,对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升全民健康素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22号)和《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40号),促进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的基础上,全面深化改革,创新服务模式,鼓励多元投资,加快市场培育,充分释放中医药健康服务潜力和活力,充分激发并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中医药健康服务需求,推动构建中国特色健康服务体系,提升中医药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贡献率。
  (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服务群众。把提升全民健康素质作为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区分基本和非基本中医药健康服务,实现两者协调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政府引导,市场驱动。强化政府在制度建设、政策引导及行业监管等方面的职责。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增加中医药健康服务供给,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中医为体,弘扬特色。坚持中医药原创思维,积极应用现代技术方法,提升中医药健康服务能力,彰显中医药特色优势。
  深化改革,创新发展。加快科技转化,拓展服务范围,创新服务模式,建立可持续发展的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体制机制。
  (三)发展目标。到2020年,基本建立中医药健康服务体系,中医药健康服务加快发展,成为我国健康服务业的重要力量和国际竞争力的重要体现,成为推动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重要力量。
  ——中医药健康服务提供能力大幅提升。中医医疗和养生保健服务网络基本健全,中医药健康服务人员素质明显提高,中医药健康服务领域不断拓展,基本适应全社会中医药健康服务需求。
  ——中医药健康服务技术手段不断创新。以中医药学为主体,融合现代医学及其他学科的技术方法,创新中医药健康服务模式,丰富和发展服务技术。
  ——中医药健康服务产品种类更加丰富。中医药健康服务相关产品研发、制造与流通规模不断壮大。中药材种植业绿色发展和相关制造产业转型升级明显加快,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中医药企业和产品。
  ——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环境优化完善。中医药健康服务政策基本健全,行业规范与标准体系不断完善,政府监管和行业自律机制更加有效,形成全社会积极支持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重点任务
  (一)大力发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
  支持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发展。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规范的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培育一批技术成熟、信誉良好的知名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集团或连锁机构。鼓励中医医疗机构发挥自身技术人才等资源优势,为中医养生保健机构规范发展提供支持。
  规范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加快制定中医养生保健服务类规范和标准,推进各类机构根据规范和标准提供服务,形成针对不同健康状态人群的中医健康干预方案或指南(服务包)。建立中医健康状态评估方法,丰富中医健康体检服务。推广太极拳、健身气功、导引等中医传统运动,开展药膳食疗。运用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开发智能化中医健康服务产品。为居民提供融中医健康监测、咨询评估、养生调理、跟踪管理于一体,高水平、个性化、便捷化的中医养生保健服务。
  开展中医特色健康管理。将中医药优势与健康管理结合,以慢性病管理为重点,以治未病理念为核心,探索融健康文化、健康管理、健康保险为一体的中医健康保障模式。加强中医养生保健宣传引导,积极利用新媒体传播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引导人民群众更全面地认识健康,自觉培养健康生活习惯和精神追求。加快制定信息共享和交换的相关规范及标准。鼓励保险公司开发中医药养生保健、治未病保险以及各类医疗保险、疾病保险、护理保险和失能收入损失保险等商业健康保险产品,通过中医健康风险评估、风险干预等方式,提供与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相结合的疾病预防、健康维护、慢性病管理等中医特色健康管理服务。指导健康体检机构规范开展中医特色健康管理业务。

专栏1 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建设项目

治未病服务能力建设
  在中医医院及有条件的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设立治未病中心,开展中医健康体检,提供规范的中医健康干预服务。
中医特色健康管理合作试点
  建立健康管理组织与中医医疗、体检、护理等机构合作机制,在社区开展试点,形成中医特色健康管理组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家庭、个人多种形式的协调互动。
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规范建设
  加强中医养生保健机构、人员、技术、服务、产品等规范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

  (二)加快发展中医医疗服务。
  鼓励社会力量提供中医医疗服务。建立公立中医医疗机构为主导、非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共同发展,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突出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通过加强重点专科建设和人才培养、规范和推进中医师多点执业等措施,支持社会资本举办中医医院、疗养院和中医诊所。鼓励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开办中医诊所,允许药品经营企业举办中医坐堂医诊所。鼓励社会资本举办传统中医诊所。
  创新中医医疗机构服务模式。转变中医医院服务模式,推进多种方法综合干预,推动医疗服务从注重疾病治疗转向注重健康维护,发展治未病、康复等服务。支持中医医院输出管理、技术、标准和服务产品,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组建医疗联合体,鼓励县级中医医院探索开展县乡一体化服务,力争使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70%的村卫生室具备中医药服务能力。推动中医门诊部、中医诊所和中医坐堂医诊所规范建设和连锁发展。

专栏2 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建设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