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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划发布

时间:2018-01-15 07:56  来源:  阅读次数: 复制分享 我要评论

  记者从市政府办公室获悉,《蚌埠市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划(2017-2050)》近日发布规划从健康教育、早诊早治、规范诊疗、医防协同、保障政策、社会资源等方面提出若干政策措施,旨在有效控制慢性病疾病负担,促进居民健康期望寿命。

  早诊早治降低发病风险

  记者从市疾控中心获悉,2016年,我市慢性病死亡人数占总死亡人数的86.43%。早发现、早治疗一直是防治慢性病的治疗原则。为此,规划提出,我市全面实施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对发现高血压患者和高危人群,及时提供干预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逐步提供血糖血脂检测、口腔预防保健、简易肺功能测定和大便隐血检测等服务。将口腔健康检查纳入常规体检内容,将肺功能检查和骨密度检测项目纳入40岁以上人群常规体检内容。

  到2020年,力争30-70岁人群因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和糖尿病导致的过早死亡率较2015年降低10%。到2025年,力争30-70岁人群因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和糖尿病导致的过早死亡率较2015年降低20%。

  慢性病患者可开长期药方

  落实分级诊疗制度也是慢性病防治的重要一环。我市推动慢性病防治与医改工作相融合,优先将慢性病患者纳入签约服务范围,积极推进高血压、糖尿病、心脑血管疾病、肿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等患者的分级诊疗,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上下联动、急慢分治的合理就医秩序,健全治疗—康复—长期护理服务链。鼓励并逐步规范常见病、多发病患者首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对超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和服务能力的慢性病,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患者提供转诊服务。畅通双向转诊渠道,重点将慢性期、恢复期患者向下转诊。

  规划探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慢性病患者按人头打包付费。完善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医保差异化支付政策,推动慢性病防治工作重心下移、资源下沉。发展多样化健康保险服务,鼓励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开发与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开展各类慢性病相关保险经办服务。按规定对符合条件的患慢性病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实施医疗救助。加强二级以上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药衔接。慢性病患者可以由家庭签约医生开具慢性病长期药品处方,探索以多种方式满足患者用药需求。

  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防治

  社会力量也是慢性病防治的重要补充力量,我市除了依托现有医疗资源建设全市心血管病、癌症等慢性病防治中心、中医专科专病防治体系外,还推动促进慢性病全程防治管理服务与居家、社区、机构养老紧密结合。

  规划提出,鼓励、引导、支持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体检、养老和养生保健机构以及基金会等公益慈善组织、商业保险机构、行业协会学会、互联网企业等通过竞争择优的方式,参与所在区域医疗服务、健康管理与促进、健康保险以及相关慢性病防治服务。

  同时,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有条件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和中医医院设置老年病科,增加老年病床数量,为老年人就医提供优先便利服务。加快推进面向养老机构的远程医疗服务试点,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与老年人家庭建立签约服务关系,开展上门诊视、健康查体、健康管理、养生保健等服务。(蚌埠新闻网记者 张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