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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延庆区开展食品、保健食品监督检查工作年终总结

时间:2018-01-09 06:23  来源:  阅读次数: 复制分享 我要评论

  为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四个最严”的要求,按照关于转发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9部门《印发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方案》的通知(京食药安办〔2017〕32号)的要求,延庆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统筹谋划,认真部署,层层落实,各项工作稳步推进,现就整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确保任务部署到位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区食药安委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印发了《延庆区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方案的通知》(京延食药安办〔2017〕16号),为加强对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工作有序开展,建立了以区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区委宣传部、延庆公安分局、工商分局、文委、商委等部门参与的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各相关单位按各自职责,分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其他各相关单位积极配合,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工作部署落实到位。

  二是加强责任落实。区食品药品监管局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责成器械保化科牵头,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部门科室、队、所的管理职责,综合地区实际,制发了《北京市延庆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一步加强食品、保健食品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方案中对此次专项整治的工作内容、工作任务、时间进度、工 作要求等进行了细化,明确了部门职责,确保工作得以落实。

  延庆公安分局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分局领导挂帅,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全局迅速统一思想,发挥专业警种优势,加大整治力度,营造严打严控高压态势,打开工作局面。

  二、借力而行,积极行动,监督整治全面推开

  从8月中旬起,区食药安委相关成员单位结合当前“两创建一提升”、“十九大”安保、“两节”安保等重点工作任务要求,利用四个月的时间,借力打力,全面落实食品、保健食品监督检查工作任务。

  (一)摸排风险隐患,确定重点企业名单

  区食品药品监管局会同延庆公安分局就开展整治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明确任务分工和打击整治重点区域,确定食品、保健食品3家生产领域重点企业,区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各乡镇、街道食药所重新摸排确定了经营领域的重点企业,将利用会销、直销、网销等经营方式进行销售的34家企业列入清单,对清单企业实施重点检查。

  (二)核查工艺配方,严控生产源头风险

  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对辖区生产企业开展专项检查。在食品生产领域,重点对加工制作糕点、食用油、乳制品、豆制品、熟食、干果等生产企业、食品作坊进行监督检查,着重检查了食品生产车间的环境卫生情况,原辅料进货查验情况,添加剂使用情况,进销货台账是否记录齐全,产品自检情况、食品标签、从业人员持有健康证等情况,对一家食品加工作坊存在回收使用外包装纸箱的情况,执法人员当场要求其进行了整改。共出动执法人员81人次,检查食品生产企业、加工作坊35家、48家次;抽检食用油、乳制品、豆制品、蜂产品、熟食制品、桶(瓶)装水、淀粉制品等食品及食品添加剂样品112批次,全部合格;乳制品专项风险监测48批次。在保健食品生产领域,结合开展全项目检查的同时,重点核查是否按生产工艺和配方生产,是否存在非法添加,是否存在产品标签标识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共检查保健食品生产企业3家6家次,现场开展保健食品国家级风险监测抽样3批次,市级风险监测抽样1批次。在对1家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的飞行检查中,发现其产品外包装不符合《保健食品标识规定》,食药监部门已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期整改。

  (三)集中拉网巡查,清理无证经营行为

  区食品药品监管局集中对延庆城区食品经营企业进行拉网式的巡查,对无证经营食品和超范围经营保健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全面清理,督促企业依法依规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件,对不具备经营条件或无办理许可意向的企业坚决予以关停。检查中,区食品药品监管局整合18个乡镇(街道)食药所及局机关各科室的力量,由局领导班子带队,分为21个检查组,对全区餐饮服务单位开展拉网式检查。重点检查社会餐饮、连锁企业、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此次拉网检查工作共监督检查1350户次,出动执法人员3483人次,完成市级监督抽检数52件。

  (四)强化监管措施,落实流通领域“四个结合”

  一是结合节日期间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中心商业区、小区和景区周边食品经营主体。查供货渠道、产品标签、检产品质量。抽取各类节日重点食品样品187批次。二是结合农村食品专项整治,重点检查农贸市场及农村市场食品经营主体。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建立风险隐患台账,排查风险隐患22个,当场监督整改20个,2个标签不合格食品采取下架处理的措施。三是结合校园周边专项,重点检查校园周边专项检查。检查的同时重点对校园周边商户及在校师生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不断提高食品经营主体的自律意识和在校师生食品安全意识。抽检膨化小吃、辣条、饮料等食品35件,快检样品13件,未发现不合格。四是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全面检查食品流通环节经营主体。以规范从业人员管理、规范经营台账、规范经营环境为切入点,强化食品质量监管。截止2017年12月15日,累计监督检查749家次,出动检查人员2274人次。

  (五)注重点面结合,开展保健食品经营检查

  在保健食品经营领域,以点带面,点面结合,将广泛的市场巡查和重点企业检查有机结合,各基层食药所注重了解和收集舆情信息,重点关注群众反应较多、较大、较集中的监管对象,开展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工作。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存在未经许可销售食品和保健食品行为,是否存在网络、会议营销、电视购物、直销、电话营销等方式违法营销宣传、欺诈销售食品和保健食品行为,是否存在虚假夸大宣传的彩页或视频、音频等材料。检查现场,执法人员对消费者进行现场教育引导,开展法律法规的宣传。9月,对辖区规模较大、对2家保健食品批发企业开展区级风险监测,抽取样品14批次,发现不合格产品1批次,已立案处理。截止12月15日,累计检查企业196家次,出动检查人员565人次。

  三、广泛宣传,舆论造势,营造良好整治氛围

  区广电中心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深度合作,在电视、广播、报纸设立《食药安全连着您和我》专题栏目,打造“三合一”全方位媒体宣传模式,录制播出电视专题片、电台节目24期。开展保健食品等普法宣传活动,对典型企业、个人进行宣传,对违法案件进行曝光,积极抢占食药安全新闻信息的制高点和最前沿,引领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对食药监管工作的正面关注和大力支持,进一步营造良好的社会共治氛围,推动食品药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