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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重庆健身场所消费者体验调查发布,建议设预付卡资金第三方

时间:2017-11-22 15:10  来源:  阅读次数: 复制分享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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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后换上一身健身服,选择一家就近的健身房玩动感单车、做瑜伽、练器械训练,这样的生活方式已经被越来越多的重庆人所接受。重庆本地的健身场所发展情况如何?消费者可能会遇到哪些消费陷阱?今天(11月21日)上午,市工商局和市消委会共同发布了《2017年健身场所消费者体验式调查报告》。市消委会于今年8月至9月,委托立信(重庆)市场研究股份有限公司,对市内渝中、江北、南岸、九龙坡等主城9区、45家健身场所开展体验式调查,完成有效体验问卷45份,一对一访问问卷502份。从调查结果来看,总体来说主城健身场所在场所经营环境、设施、教练等方面发展较规范,但仍存在不少问题。

广告宣传与实际不符

调查显示,315人通过会计顾问、宣传单、电视广告等渠道获得健身场所信息,其中11.75%的人认为信息存在夸大现象,不实的图片和文字宣扬健身环境和器材,对消费者存在误导。同时,调查还体现出健身场所销售人员口头承诺难以兑现问题,其中18.88%的人反映健身场所未兑现承诺,比如承诺的健身课程、送礼品、返现、健身物品打折等。

消费者对合同内容重视度低

在签订合同时,部分健身场所工作人员仅将合同文本给消费者,而不详细讲解合同内容,同时,由于消费者对合同内容重视程度不高,缺乏对合同内容的详细了解,如对健身合同中的押金收取、退款、转卡、停卡等业务的办理流程及条件了解不够详细,从而使消费者遭遇纠纷时无法有效保障自身权益。调查显示,与健身场所签订过书面合同的371人中有67人表示没有仔细阅读过健身合同内容,占比18.06%,有45人表示工作人员没有详细讲解过合同内容,占比12.13%。

健身合同存在陷阱

健身场所健身合同存在合同内容不完整,双方责任义务不对等,涉及消费者重要权益的内容或含糊或晦涩等问题。更有部分会所采用“会员申请书”、“会员守则”、“会员章程”、“会籍管理规定”、“会员入会协议”、“会员须知”等预先拟定合同格式条款排除消费者权利,免除经营者自身责任。主要涉及消费者安全权、财产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获得赔偿权以及通过诉讼等方式解决争议的权利。如“您在此声明,您具有完全民事能力,并承诺受伤、感染疾病及损失、遗失或个人物品被盗,您将自行承担上述过程中引起的任何损害和损失”、“本人谨声明自愿缴付之款项,将不退还”等。

场所内存在安全隐患

调查显示,6家健身场所存在安全通道堵塞、缺少消防设备设施的安全隐患;6家健身场所在哑铃杠铃等安全风险较高的区域,健身时缺乏人防措施;32人反映健身场所空间太小、器材摆放较密集,哑铃等器材摆放较高存在安全风险。另外调查发现,部分健身场所的器材名称、用途、使用方法等标注不齐全,维护监管不到位,部分器材存在陈旧、老化现象。

行业缺乏规范化经营

健身行业无准入门槛,对健身场所的规模、环境没有严格的行业标准,专业工作人员水平有高有低,造成健身行业良莠不齐。此外,健身场所一般选址在人口聚居区域,场馆租金高,部分经营状况较差的健身会所往往以低价格招揽顾客,但仍然存在因经营不善关张歇业或向他人转让的情况发生,更有不良商家卷款他走的情况。调查显示,参与本次调查的502人中有13人表示遇见过自己所在的健身场所停止营业的情况,其中仅有4人表示得到解决,占比30.77%;5人反映解决不及时,拖延时间较久,占比38.46%;4人反映一直未得到解决,占比30.77%。

此外,部分健身场所存在公示不规范的行为,23家未公示营业执照,占51.11%;22家无价目表和不主动提供价目表的健身场所,占48.89%;32家未公示健身须知,占比71.11%;24家未张贴营业时间表,占比53.33%等。

市消委会建议:设立预付卡资金的第三方面监管

健身服务采用预付费方式经营,除了次卡、月卡、季卡等时效性较短的情况,更有大量的年卡和终身会员卡,涉及消费者人数众多,时间跨度长,沉淀资金数额大。经营者将资金投入其他方向导致损失经营难以维继,或不良商家卷款他走,是造成该领域群体性投诉最重要原因。市消委会相关负责人建议,对时间跨度长的沉淀资金强制建立第三方监管,行业组织对设立健身会所作出指导性意见。

该负责人特别提醒消费者,选择健身场所应对其进行充分了解,利用互联网、实地考察、对比择优的方式。其次,细读合同条款,提升签约观念,尤其是有异议条款内容必须当面确认,避免不必要日后纠纷,记得留存健身签约凭证。“如果遭遇商家因经营不善或蓄意‘跑路’,需要在第一时间向警方、法院等部门进行反映。”

实况新闻-重庆时报记者 李童彤  cqtimes2638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