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健康新闻 > 面馆老板怕邻居抢生意虚假举报 民警罚他抄法规

面馆老板怕邻居抢生意虚假举报 民警罚他抄法规

时间:2018-10-14 17:18  来源:  阅读次数: 复制分享 我要评论

龙虎网讯(通讯员 建公宣 记者 田宇宙)9月26日,南京建邺公安分局双闸派出所接到一个12345市政服务热线工单,工单举报辖区某高层住宅楼下的某骨头汤饭餐饮店内使用煤气罐。而民警在出警过程中却发现举报人涉嫌虚假举报,随后警方找到举报人,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罚抄相关法律法规作为处罚。

9月26日,建邺公安分局双闸派出所接到一个12345市政服务热线工单,工单举报辖区某高层住宅楼下的一家骨头汤饭餐饮店内使用煤气罐。根据《消防法》的相关规定,高层住宅楼的餐饮门店不得使用煤气罐,双闸派出所随即安排民警到现场进行查看,而民警到达现场后却发现,这家店还在装修中,尚未开业,厨房内的设备全部用电,不存在举报人所称的使用煤气罐的情况。民警随即拨打举报人电话与其进行核实,却发现接电话的是隔壁面馆老板,民警怀疑这可能是虚假举报。

随后民警找到了面馆老板即举报人李某,在派出所,李某承认了其虚假举报的行为。李某称附近的餐饮店比较多,而客人却有限,生意本就不好做,自己担心这家店开业后会抢了自己生意,又想到房东曾说过这家店里没有通天然气,便以为对方使用的是煤气罐,于是便拨打了12345进行举报,希望公安机关对其进行查处,最好是对其进行取缔。

民警对李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要求李某抄写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希望李某能对自己的行为有深刻的认识和反省。

民警介绍,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三款之规定: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责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处5日以下拘留,并可处五百元以下的罚款。而且,此类行为也会扰乱市场正常竞争秩序,不利于市场的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