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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潍坊:一封举报信牵出十亿元涉黑“套路贷”大案

时间:2018-10-14 08:30  来源:  阅读次数: 复制分享 我要评论

原标题:一封举报信牵出十亿元涉黑大案

山东潍坊:一封举报信牵出十亿元涉黑“套路贷”大案

本想借钱周转,却陷入还款“黑洞”,最后倾家荡产,潍坊多家企业和个人陷入“环环相扣”的“套路贷”陷阱。

近日,经过十个月缜密侦查,山东省潍坊市公安局成功打掉一个以犯罪嫌疑人曹某为首、盘踞在潍坊市城区、以“套路贷”为主要犯罪手段的涉黑组织。

目前,曹某等19人因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诈骗等罪,被查封、扣押、冻结了8.2亿元涉案资产,并于7月17日移送潍坊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据悉,这是山东省侦办的第一起“套路贷”案件。

开发商实名举报

2017年9月,潍坊某商贸城开发商朱某实名举报其开发的商贸城被曹某涉黑恶势力团伙谋夺、霸占。

接到举报后,潍坊市公安局经过两个月调查取证,初步掌握了曹某组织的部分不法事实和证据。2017年11月3日,潍坊市公安局成立专案领导小组,从全市抽调50余名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指定由安丘市局异地管辖办理此案。2017年11月7日,专案组对曹某组织成员展开集中抓捕,先后抓获组织成员20余人。

经查,自2007年开始,曹某涉足民间借贷行业。2008年以来,曹某团伙以“套路贷”的方式,采取虚假诉讼、暴力威胁等手段,侵害他人合法财产权益。十年间,曹某团伙资产迅速膨胀到近十亿元,在潍坊的民间借贷、房地产行业赫赫有名,形成了“借千万大额资金,迅速能到账,找曹某”的名声,建立了组织严密、危害巨大的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

非法夺取百余套房产

2011年4月,开发商高先生为周转资金,向曹某借款1500万元,双方口头约定月息5分,以现金收取,还签订以实际借款额上浮15%共1725万元的借款协议,曹某要求高某用16套房产作为借款抵押,签订了买卖合同,并网签到曹某名下。至此,借款双方当事人就该笔借款事实,签订了大小两套阴阳合同。按照曹某的要求,双方制造了1725万元的银行流水记录,并与相当数额的购房合同和收据相对应。

高先生介绍,借款条只有一份由曹某保管,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也远远低于市场价,当时曹某对高先生承诺,房屋买卖合同只是借款的一个保障,他的目的就是赚取利息而不是图房子,签订这两个合同仅仅是他的“规矩”。

此后,高先生每月以现金形式偿还曹某的欠款,但曹某却从来不打收条。由于利息过高,到了2012年5月30日,高先生在偿还了曹某利息858万元现金、并用五套房产及一辆奔驰汽车签订了转让协议作为抵顶借款利息的保障后,再无偿还本息的能力。

2013年3月29日,曹某安排律师到潍坊市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高某按照前期签订的购房合同,交付其购买的16套房产以及支付341万元逾期交房违约金。仲裁过程中,曹某指使律师隐瞒真相、虚构事实,提供虚假的证据,致使潍坊仲裁委员会裁决将该16套房产和逾期交房违约金折抵的4套房产判归曹某所有。

随后,曹某又安排律师分别向潍城、高新法院继续提起虚假诉讼,又非法占有了高某5套房产和一辆奔驰汽车。

“本来就是借贷,手上却没有借条,也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我们已经偿还了部分本息,最后只能按照判决来。这件事给我们公司造成了近5000万元的经济损失,公司形象也是一落千丈。”高先生说。

遭遇曹某“套路贷”危害的,不仅高先生一人。

2011年10月至2012年9月,开发商朱先生因资金断链,分两次向曹某共借款4000万元,同样掉进了曹某精心挖好的“大坑”中,被曹某以相同的手段,非法夺取其130多套房产。经物价部门鉴定,这宗房产当时的市场价值高达1.55余亿元。

为达目的不择手段

2007年12月,潍坊一公司老板刘先生向曹某借高利贷100万元,后因资金问题未能及时归还本息。于是,曹某多次组织人员找刘先生及其担保人,采用跟踪、喷油漆、堵锁眼、贴大字报、非法拘禁于洗浴中心等手段索要债务。

2008年3月,曹某组织人员强行拉走刘先生公司生产的价值100万元的配件及运输车辆,仅折抵借款10万元,致使正常经营的公司被迫倒闭停产。

为讨还借款,曹某纠集团伙成员采用各种非法手段找到刘先生的担保人陈先生、齐先生逼债,导致陈先生与妻子离婚,家庭破裂,齐先生被迫离职。

借款人刘先生一家人为躲避曹某涉黑团伙的暴力讨债、慑于曹某的淫威,一直背井离乡、流落外地。因害怕被曹某及其组织成员抓住,刘先生的父亲去世,作为家中独子全家人都不敢回家奔丧,最后村中父老乡亲帮助处理了其父亲后事。刘先生家中老母亲多年孤独无依,一直由村委轮流照顾。

专案组人员为查明案情,通过各种手段联系到刘先生,因怀疑专案组人员身份,逃亡在外的刘先生拒不见面,直到专案组人员在东营市找到了刘先生一家,表明身份告知曹某被抓消息后,刘先生一家不禁当街号啕大哭,难以自持。

办案民警介绍,与曹某发生借贷关系的各类企业、个人共50余家,目前这些企业大都处于停产、停工、破产状态,其中17家企业倒闭破产,20多个家庭倾家荡产、流离失所,并欠下巨额债务;曹某黑恶组织的违法犯罪行为致两人轻伤、数十人轻微伤。曹某等人的犯罪集团,不仅给受害人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和身体精神伤害,还影响了当地的房地产市场和经济发展秩序,以及政府部门的公信力,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和危害后果。

依法严打涉黑恶势力

曹某等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一案,已于2018年7月17日移送潍坊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在检察院1.8米高的铁皮柜内,密密麻麻摆放着此案300多册的卷宗材料和近500张讯问犯罪嫌疑人同步同音录像光盘,记录着曹某等人涉嫌十余项罪名、作案几十起的不法事实。

检察院办案组成员介绍,此案涉案人员多、涉嫌罪名多、犯罪事实多,审查起诉期限非常短暂,为了让黑恶势力早日受到严惩,办案组成员在该案移送审查起诉前,就已提前介入侦查,掌握该案立案、强制措施适用、侦查进展情况,引导收集、固定、完善证据,对侦查方向、证据体系建立提出针对性建议。

针对该案涉及十多项罪名,办案组按照证据是否确实充分,是否形成完整证据链条,及时提出补充侦查意见。同时,根据诈骗、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虚假诉讼等不同罪名构成要件及证据标准,紧密围绕证据的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进行了严格审查,做到客观中立、不枉不纵。

“曹某等人通过许多新型犯罪手段实现不法债权确认,暴力手段也非常多样,有恶意骚扰、强迫交易、非法拘禁、故意伤害等,以实现不法利益的获取。曹某为逃避法律的制裁,在法律研究上下了些功夫,加上又有律师给他出谋划策,他采取的许多犯罪手段都具有很强的隐蔽性,有些甚至披着‘合法的外衣’。”办案检察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