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决定2018年9月至12月在新区直管区集中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 清理整治范围主要包括以下三类问题: 一、在各类农业园区内占用耕地或直接在耕地上违法违规建设非农设施,特别是别墅、休闲度假设施等。 二、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商品住宅。 三、建设农业大棚看护房严重超标准,甚至违法违规改变性质用途,进行住宅类经营性开发。 专项行动期间,设立举报电话,建立举报制度。接受群众举报,接受舆论监督。新区及乡镇纪委监委部门接到的“大棚房”问题线索和群众举报,同时移交推进小组办公室。 新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协调推进小组举报电话:0851-88902997。 “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协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