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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食药监管局】举报食药违法行为内容属实有奖励

时间:2018-10-13 07:37  来源:  阅读次数: 复制分享 我要评论

  记者从相关会议上了解到,在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一系列举措的推动下,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中心积极完善和落实举报奖励制度机制,加大举报奖励力度,激发了广大人民群众参与食品药品监管的积极性,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正成为我省预防和发现食品药品安全违法问题的重要监督渠道。

  我省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中的违法案件,经查证属实后按照级别予以举报人奖励。《青海省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奖励办法》规定,奖励分三级,主要根据举报人提供线索或证据的价值,以及最后认定的涉案货值进行奖励,一般奖励最低奖励500元,最高奖励金额30万元。为了充分调动我省群众举报食药违法犯罪线索的积极性,拓展案件线索来源,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中心在奖励级别内实施顶格奖励发放。对于投诉举报的违法行为既没有货值金额也没有罚没款金额,但举报内容属实的,可视情形给予500元至2000元奖励。该投诉举报中心严格落实有奖举报制度,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受理的投诉举报案件严格督查办理情况,及时反馈给消费者。对于符合《青海省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的,正确引导举报人进行奖励申请,及时按照标准落实奖励,充分调动了群众参与食药安全社会共治的积极性,严厉打击了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了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王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