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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列报道(三):绩效之问记心间

时间:2018-10-12 08:24  来源:  阅读次数: 复制分享 我要评论

  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平江县注重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在财政转移支付、财政部定点扶贫、“三位一体”扶贫大格局的支持下,推动各方力量向脱贫攻坚聚集。同时,本着“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原则,管好用好扶贫资金,把钱花在刀刃上,为如期实现脱贫摘帽奠定坚实基础。

  集中财力脱贫攻坚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要打赢这场脱贫攻坚战,无疑需要真金白银作坚强的后盾。作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平江县通过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财政部定点帮扶、行业及社会扶贫等方式,获得了大量支持。财政部今年还从机关党委的党费结余中安排资金,用于帮扶平江县脱贫攻坚工作。

  从2016年起,平江县贯彻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政策,将各项扶贫政策落到实处,确保政府投入与脱贫攻坚任务相适应。

  “我们严格按照统筹整合范围,做到应整尽整。”平江县财政局局长夏海对记者说,相继出台的《平江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对部门分工、操作程序、资金用途、监管措施、绩效评价等作出明确规范。为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平江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相关部门和涉农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同时,明确部门职责,由扶贫办负责编制统筹整合资金使用计划和方案,建立脱贫攻坚项目库;财政局负责编制统筹整合资金来源方案预算安排和资金下达、资金监管;县纪委监察局、审计局做好事前、事中、事后全程跟踪审计检查;发改、农业、林业、交通、水务等部门负责项目和资金使用管理、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工作;项目乡镇、村负责辖区扶贫规划编制,组织项目实施和验收,对资金使用安全承担责任。

  在统筹整合过程中,平江县打造了两大平台,确保资金投向精准。所有注明“精准扶贫”资金、县本级安排的扶贫专项资金,全部进行统筹整合,形成“多个渠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然后制订《平江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将统筹整合资金细化具体到产业发展平台、基础设施建设平台等脱贫攻坚两大平台。2016年—2018年,全县统筹整合扶贫资金约13.36亿元,发挥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聚合效应作用。

  平江县还重视发挥社会扶贫作用,全力支持“大爱平江”社会扶贫助困慈善协会、“大爱平江”社会扶贫助困基金会开展工作。据平江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大爱平江”扶贫助困慈善协会(基金会)秘书长张足生介绍,“大爱平江”社会扶贫助困行动于2017年4月正式启动,按照“社会发起,社会管理,政府支持,公众监督”模式,整合管理政府各类基金和社会爱心捐款。协会(基金会)成立以来,通过发动寓外乡友、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等渠道募捐资金9000余万元,县财政注入资金3000万元,基金会初始本金达到1.2亿元,基金收益全部用于帮助特困群众。目前,已发放产业帮扶和特困群众救助近3000万元,直接受惠群众达2万余人。

  确保资金用于精准脱贫 

  如何管好、用好扶贫资金,确保这些钱花出效益?这一问题既考验着平江县委、县政府的治理能力,也牵动着财政部党组的心。

  “作为定点扶贫单位,我们紧密结合平江县的实际,充分发挥资金监管优势,督促平江县落实主体责任。”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说,依托全国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财政部近年来帮助平江梳理查找扶贫资金使用管理中可能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并提出改进建议。2017年11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财政部纪检监察组组长、财政部党组成员赵惠令率财政部定点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检查局、驻部纪检组负责同志,赴平江县开展专题调研,督促平江县党委政府承担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推动落实脱贫政策措施,切实加强脱贫资金整合使用及监督管理。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调研组当场对平江县负责同志提出意见建议,并形成专题报告报财政部党组,要求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

  财政部还注重发挥驻湖南省专员办事前监管优势和就近指导优势,确保扶贫资金花在“刀刃上”、花出效益来。2017年3—5月,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扶贫办组织开展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为了迎接这次大检查,财政部委托驻湖南省专员办提早介入,对平江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重点指导和检查。同年8月,财政部驻湖南省专员办组成督察组,赴平江县调研预算监督管理和财政扶贫工作,聚焦全县脱贫攻坚规划实施情况、组织领导并了解工作落实情况、贫困现状与分类施策情况、脱贫项目库建设情况、扶贫资金使用情况,帮助平江县严格落实扶贫政策,确保扶贫资金使用管理不出“乱象”。同时,加强对平江县扶贫资金执行、绩效管理等方面的指导,帮助提高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和效益水平,防止资金闲置和损失浪费。

  打铁还需自身硬。作为财政扶贫资金的具体分配和使用部门,平江县财政局从自身出发,强化扶贫资金一线监管,确保资金运行安全。

  “在扶贫资金监管方面,我们下了很大功夫,通过形成监管合力,确保资金运行安全。”夏海介绍说,主要采取了四项措施:一是推进全程监管。进一步完善乡村财政财务管理制度,启动乡镇国库电子化支付和惠农补贴“两卡两折”改革,建立扶贫资金管理台账和专账,严格资金拨付审批程序,加强资料审核和项目档案管理;启动扶贫资金督查常态化机制,指导建立产业扶贫利益联结机制,运用“互联网+监督”平台,确保扶贫资金精准使用、高效运行。二是抓好信息公开。将统筹整合实施方案、资金管理办法在县政府门户网进行常年公示,指导督促贫困村将实施项目的名称、资金来源、资金规模、实施地点、建设内容、实施单位及责任人等在政府门户网和村级公务公开栏或村内明显位置公示,做到政策、对象、项目、资金、效果“五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开展专项检查。2017年两次对2014年—2016年扶贫资金开展专项检查,发出整改通知书34份,收回部门、乡镇村级违规使用资金及滞留闲置资金2619万元,并全额解缴专户用于脱贫攻坚。四是整改突出问题。积极主动迎接省、市扶贫专项资金问题整改督查,对省、市各项审计督查的问题,实行挂号销号、跟踪督办,逐个整改落实。

  将绩效评价引入扶贫资金监管 

  随着脱贫攻坚进程的加快,平江县在财政部定点帮扶下,积极打造资金监管“升级版”。其中一个重要标志,就是将绩效评价引入扶贫项目资金监管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