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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江苏价格投诉下降近两成 涉4S店投诉增多

时间:2018-10-11 01:14  来源:  阅读次数: 复制分享 我要评论

  江苏省物价局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12月江苏省各级价格举报中心共受理各类价格举报投诉和咨询件3858件,环比下降18.71%,接近两成。其中咨询3023件、举报626件、投诉207件、意见建议2件。12月办结3000件,环比下降21.14%,实行经济制裁3.693476万元,环比下降63.27%。12月份江苏省价格举报的热点问题主要是停车收费、物业管理、商品零售、交通运输、社会服务等方面,与以往基本相同。对汽车4S店的价格举报、投诉日益增多

  价格举报投诉咨询排名前五位的行业为:停车收费884件,主要是没有价格公示、预收费、超标准收费、停车时间确认不一致、对执行公务的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不执行优惠政策问题;商品零售388件,主要是部分商场超市节日促销后,未及时更换标价签,出现标示价格与实际结算价格不一致,部分批发市场、沿街商铺明码标价不够规范;物业管理345件,物业服务与物业收费标准不对等、只收费不服务、巧立名目违规强制收取门禁卡押金、门禁系统维护费等问题;交通运输280件,主要是农公交价格、高速公路收费、故障救援车费用,网约车冲击出租车收入等问题;社会服务279件,家电维修上门服务无价目表,维修费用不提前告知,收费标准不透明、美容美发行业办卡不规范、明码标价不规范等问题。

  汽车4S店的主要问题有:捆绑销售的问题。有的4S店要求消费者购买上牌服务、保险、保养、装潢等附加服务项目,若消费者不购买这些附加服务,4S店就不出售车辆。另外,也有消费者反映,若购买装修、保险、保养等额外项目,4S店会对车价进行优惠,不购买车价就不优惠,认为4S店存在搭售、捆绑销售的强制交易的行为,对此,不应视为强制交易,因为不购买附加项目并不影响消费者正常购车,而购买额外项目享受优惠也是商家“薄利多销”的套餐优惠行为,并未侵犯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加价提车的问题。有市民反映,在4S店购买一些热销车型时,销售人员都告知无现车,交付完车款后等通知提车,但如果消费者急于提车,可以额外支付一定数额的加急费,等有车时可优先安排提车,市民认为这种行为是明目张胆的“黄牛”行为,4S店收取加急费提供的是“插队加塞”的服务,这种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服务收费不对等。有的4S店收取上牌服务费、贷款服务费等代办服务费用,但是服务内容不够明确,收费标准与服务内容不对等,有的甚至存在只收费不服务的问题。如有的收取上牌服务费,但上牌时消费者依然要到场自主完成全过程,4S店只是提供了导引服务;再比如有的消费者贷款购车,其贷款的申请办理都是本人去银行办理的,4S店并未提供相关服务,依然向消费者收取贷款服务费。

  裸车标价不规范。有的4S店标价不固定,仅购买汽车而不购买其他附属商品和服务的,汽车标一个稍高的价格,若购买汽车同时购买其他附属商品和服务的,汽车标价会有所降低,比如购买裸车标价20万元,但购买裸车加保险、上牌、保养等服务时,汽车标价为19.8万元。虽然汽车价格是市场调节的,经营者有自主定价权,但标价应在同一场所同一时段相对固定,不宜因购买内容而发生浮动。

  维修保养的问题。主要表现在:维修费用较普通较一般汽修厂高,且声称保修期内不在4S店维修日后不负责保修,导致大量车主只能眼睁睁认宰;缩短保养周期,增加保养次数,有的4S店声称首保免费,但首保的要求设定在三个月或5000公里(按先到执行),日后保养周期也设定的较短,有的车辆厂家要求每1万公里保养1次,而4S店要求7000公里保养1次,使原本的2次保养变成了3次保养;工时费收取不够清晰,有的4S店工时费计算比较混乱,2-3个小时的保养最终工时可计算出十几个,有的不让消费者观看保养过程,车辆进厂后停放等待的时间也算作了工时。

  对此,价格部门将加大联合执法监管力度,不断加大对各4S店的检查巡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治。加强相关价格法律法规宣讲,帮助问题比较突出的经营者建立内部价格管理机制,指导其正确行使自身的价格权力,合理合规地开展经营活动。进一步壮大行业协会队伍,将更多的4S店吸收进来,壮大行业协会自我管理的覆盖面。采取政策宣传、案例发布、消费提醒等方式,加大4S店各类价格问题的曝光力度,提醒消费者可能遭遇的价格窘境,并针对性地提出对策建议,帮助消费者提高自我维权的能力,更好地保护自身合法价格权益。(张本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