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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容手术后毁容 纠纷僵持5年多

时间:2018-09-20 15:18  来源:  阅读次数: 复制分享 我要评论

  因为一个去眼袋美容手术,双方对术后效果发生纠纷——顾客建了个“XX去眼袋失败”的QQ群曝光控诉,美容院在QQ空间里放出相片进行反击。双方互相指责对方侵权,闹到派出所。

美容手术后毁容 纠纷僵持5年多

  女子报警声称美容院侵犯肖像权

  近日,江北警方接到一名女子报警,称江北区某美容院侵犯她的肖像权。民警随后和报警人取得联系,经过了解,事情原来是因为美容消费纠纷引起的。

  5年前,报警人吴丽(化名)到江北某美容院,做了去眼袋手术。术后,吴丽对手术效果不满意,认为手术造成了两眼塌陷。但美容院认为手术没有问题,双方于是发生了纠纷。后来,吴丽便建立了一个名为“XX去眼袋失败”的群,在群里“展示”美容院的“成果”,吸引了其他一些网友加入该群,大家经常在群里讨论。

  前不久,吴丽发现这家美容院的QQ空间里,贴出了她术前术后的对比照片,认为美容院侵犯了她的肖像权,要求美容院删除被拒后,她报警求助。

  美容院要求顾客先删曝光群

  随后,民警和美容院取得了联系,听取了美容院对此事的说法。美容院称,因为消费者吴丽建立了一个群,对外宣称美容失败,影响了他们美容院的声誉,所以他们才将吴丽术前术后的照片,放到空间里,主要是让网友自己判断手术是不是失败了。

  民警对双方进行劝解,建议双方各自删了群里或空间的内容,通过正当渠道解决问题。美容院方面称,如果消费者吴丽删除那个“XX去眼袋失败”群,他们就立即删除吴丽术前术后的对比照片,但吴丽表示,不会删除这个群,双方未达成一致。民警随后告知双方,民事纠纷双方不愿协调或者协调不成功的,双方均应通过司法途径解决问题。

  这个群已存在5年多

  昨天,记者在网上查到了吴丽建立的这个名字叫“XX去眼袋失败”的群。记者申请添加吴丽的QQ,吴丽没有通过申请,但同意了记者加入该群聊。

  记者进入这个群看到,该群建立于2010年6月17日。群成员有数十人。大家在讨论整形手术主要是去眼袋手术的一些风险,晒自己的相关经历。群空间里,主要是群主投诉自己“去眼袋失败”的经过、照片以及她向相关部门反映的一些材料截图等。

  群里有多张当事人去眼袋术后的眼部照片,每张照片都配了文字说明,其中一张眼部照片配的文字写道:XXX术后半年,两眼塌陷,青黑眼圈,眼轮匝肌消失……

  美容院发照片:大家看是否毁容

  12号下午,记者找到了这家美容院。美容院一名员工称,负责人到深圳出差去了,要二十几号才回来,这件事情负责人才清楚。

  昨天,记者进入该美容院QQ空间,看到了院方就此事发布的一些内容。在一篇名为《近有网友说超声波去眼袋凹陷毁容!我们来看看真实的情况是什么?》的贴子上,有这样的内容:XXX天天在网上闹……凹陷是正常现象,是去眼袋必须发生的……他们并没有毁容,因为没有达到毁容的国家标准;凹陷就是美,因为人在笑时就是凹陷的。

  空间里另一篇名为《近有竞争对手收买好多托说XX毁容》的贴文:XXX的术前照片在qq643****空间毁容照片中有展示,她认为凹陷不好看,是毁容,大家可以看看,是不是毁容?

  记者在吴丽建的“XX去眼袋失败”群空间里看到,吴丽也对美容院的上述贴文进行了截图,并在空间里贴文否认美容院的指责:“重庆XX,请拿出证据,这样不经当事人同意放相片好吗?”

  律师说法

  遇类似纠纷

  要注意保留证据

  律师尹柱刚针对此案例分析说,如果本案当中的消费者吴丽在群里发布的内容,仅仅是用于内部讨论,外部不特定的公众看不到内容,那么吴丽发布的内容,不构成侵权行为。另一方,如果美容院方面在自己群里发布的消费者照片,并不是用于以赢利为目的,那么也不构成侵权。

  律师提醒,消费者遇到类似纠纷,要注意保留证据,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