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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药物到村 销售价格下降

时间:2017-08-10 11:46  来源:  阅读次数: 复制分享 我要评论

 卫生部3日召开全国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工作会议。卫生部副部长尹力指出,今年我国将有序推动基本药物制度拓展延伸到村和非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鼓励公立医院和其他医疗机构优先使用基本药物。

 

  三年来,我国基本药物制度覆盖全部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现了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阶段性目标。一是促进了基本药物的合理使用和足量供应。基层医务人员用药行为更加规范合理,减少了药品滥用,加强了药品质量的全程监管,保证了药品质量和用药安全。二是改革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药补医”机制,全面取消延续了半个多世纪的药品加成政策,同步推进基层综合改革,促进了基层运行新机制的建立。三是促进了药品生产流通企业优化重组。通过实施新的基本药物招标采购机制,带动了药品生产、流通、定价、使用、监管等各个环节的改革,推动了药品生产流通领域的结构调整、优化整合,促进了医药产业发展和科研水平的提升。四是患者用药负担大为减轻。通过零差率销售、压缩药品虚高价格等多种措施,基本药物在基层的销售价格较制度实施前平均下降约30%,有效控制了医药费用的不合理增长。

 

  今年,我国将进一步扩大基本药物制度。一是有序推进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将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制度实施范围,推进基本药物制度向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拓展。公立医院和其他医疗机构要优先使用基本药物。二是制定并公布面向各级医疗机构的2012年版基本药物目录,规范各地增补药品行为。三是规范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坚持招采合一、量价挂钩、双信封制、集中支付、全程监控,规范基本药物采购新机制。四是制定完善促进基本药物合理使用管理办法,研究提出基本药物优先使用的鼓励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