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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20家桶装饮用水企业产品不合格关停

时间:2018-09-13 16:03  来源:  阅读次数: 复制分享 我要评论

  13日,记者今天从省食药监局获悉,针对海南省桶装饮用水抽检不合格率高达27%的问题,去年以来省食药监局保持对桶装饮用水整治高压态势,依法对不合格企业进行处罚。

  目前已有20家桶装饮用水企业关闭和停产。

目前已有20家桶装饮用水企业关闭和停产

  去年以来,海南省食药监局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组织专家深入桶装水生产企业进行调研,分析查找产品抽检不合格的原因。

  二是制定了《瓶桶装饮用水生产操作规范清单》,明确“必做事项”和“禁做事项”,要求企业自查自纠和限期整改。

  三是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检查,责令拒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停产。四是加大抽检力度,截至2016年5月共抽检8次,其中每次抽检都合格的企业18家;抽检有一次不合格的企业9家;抽检有两次不合格的企业5家。

  省食药监局依法对不合格企业进行了处罚,共立案查处19家次企业,注销3家,有1人被公安机关拘留,责令企业对不合格产品进行了召回。

  据了解,一年内三次监督抽检不合格的企业,将依法被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

  另据南国都市报报道,据介绍,三亚鹤鑫活力饮料有限责任公司、三亚崖城鑫露纯净水厂、三亚冰鹿城矿泉饮料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抽检有一次不合格;

三亚冰鹿城矿泉饮料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抽检有一次不合格

  海口金鹿矿泉饮料有限公司、海口琳雄物资工贸有限公司龙桥分公司、海口百乐饮料有限公司、保亭七仙岭怡森饮料有限公司、东方新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共5家企业抽检有两次不合格。

  目前,海南省食药监局依法对不合格企业进行了处罚,共立案查处19家次企业,注销3家,有1人被公安机关拘留,责令企业对不合格产品进行了召回。

  海南省食药监局提醒桶装饮用水经销商要从产品检验合格的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进货,违者将按《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产品质量稳定的生产企业生产的桶装饮用水。

  记者了解到,经过持续整治,目前我省已禁止整改不到位的企业继续生产不合格的产品进入市场。

  下一步,海南省食药监局将继续保持对桶装饮用水整治高压态势,加大抽检力度,对抽检不合格的企业,将按照法定上限从重处罚,对一年内三次监督抽检不合格的企业将依法吊销其食品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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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改善浏阳市桶装饮用水质量安全状况,提高桶装饮用水产品合格率,保障市民身体健康,市市场监督执法大队、市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大队,决定联合开展一次桶装饮用水质量安全专项检查整治行动,计划对全市22家注册饮用水生产企业进行专项检查,捣毁一批无证经营饮用水的生产作坊。

  6月13日上午,记者跟随执法人员对城区多家桶装水生产企业进行了突击检查。在集里街道一桶装水生产企业,执法人员详细查看了生产流水线,并就车间消毒工作、设备运行情况以及工作人员健康状况进行了询问和检查。

  该企业投入生产一年多时间来,日产桶装水约1000桶,主要销往长沙及浏阳城区,企业各项生产资质齐备,生产设备运行良好。但在桶装水成品储存仓库,执法人员发现了问题。

  “我们发现有几桶饮用水的生产日期有问题。”执法人员介绍,通过询问,该企业昨天并没有进行桶装水生产,但有数桶饮用水瓶口喷注的生产日期却是昨天,“这属于‘早产’水,这家企业存在提前标注生产日期的违法行为。”

  针对这一问题,执法人员当即对企业负责人予以了口头警告,并将该违法行为登记在案,要求立即予以整改。此外,执法人员还随机抽取了桶装饮用水样品用于水质检测,“一个星期后出结果,如果检测不合格,将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昨日,执法人员还对城区其他几家桶装水生产企业进行了执法检查,均未发现明显问题。

  “此次桶装饮用水专项执法检查,我们将针对12大问题,开展重点整治。”执法人员介绍,此次行动将对全市所有桶装水生产企业进行检查,重点整治无生产经营资质、水源保护不到位,未进行跟踪检测、未持续保持生产必备条件、消毒不符合国家规定、灌装间未正常有效运行、原辅材料未进行进货查验,使用非PC桶、检验人员未持证上岗、添加不符合规定矿物质、未落实索证索票制度、未实施全过程追溯管理制度、产品标识标签不符合相关规定、企业从业人员未进行有效健康检查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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