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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政府发文:八大政策措施支持灾区恢复重建

时间:2018-09-13 05:59  来源:  阅读次数: 复制分享 我要评论

关于支持“温比亚”台风灾区

恢复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见

鲁政字〔2018〕198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温比亚”台风灾害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十分关心灾区抗灾救灾与恢复重建工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各级、各部门迅速行动,广大干部群众全力以赴抗灾救灾,最大限度降低灾害损失,实现了大灾之后无疫情,群众基本生活有保障,排水排涝和灾毁工程修复取得积极进展,恢复生产、重建家园工作迅速启动,抗灾救灾取得阶段性胜利,下一步将转入全面灾后重建阶段。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抗灾救灾与恢复重建工作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政策的支持作用,引导社会各方力量参与,帮助灾区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和经济社会全面恢复并实现提升发展,现就支持“温比亚”台风灾区恢复重建有关政策措施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快灾后房屋和农业设施修复重建政策措施

(一)加大灾毁房屋修复重建补助力度。对房屋因灾倒塌、损坏的,在国家规定补助标准基础上再上浮50%,倒塌房屋和严重损坏的户均补助3万元,一般损坏的户均补助3000元。对于灾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整村搬迁的村庄除外),将倒塌房屋和经鉴定为C级、D级的受损房屋纳入危房改造范围,修缮加固和拆除重建户在现有危房改造资金补助标准的基础上,分别再增加1000元和2000元。修缮加固的户均补助不低于7000元(实际费用不足7000元的,按实际费用补助),拆除重建的户均补助1.7-2万元。(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相关市政府负责)

(二)加大灾毁房屋及农业设施修复重建信贷支持力度。对灾毁房屋、蔬菜大棚、种植养殖等农牧渔业生产设施修复重建,鼓励金融机构放开信贷规模限制,按不高于基准利率进行放贷。各级财政给予为期三年的贷款贴息,其中省级财政和市县级财政贴息80%,个人负担20%。个人负担部分,在还本付息后给予返还奖励。山东省农业发展信贷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给予贷款担保,担保费用全部由各级财政负担,不再增加农民负担。各类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按照基准利率放贷的,均享受以上政策。(省金融办、省财政厅、省农担公司,相关市政府负责)

(三)指导灾区恢复重建科学规划和提档升级。省、市有关部门要指导灾区整体迁建和综合整治的村庄科学编制规划,把生产恢复与乡村振兴、产业振兴、大棚和养殖设施升级换代结合起来,把重建家园与美丽乡村建设、美丽村居建设、乡村旅游等结合起来,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将灾后恢复重建与各类农业综合试验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和特色优势产业结合起来,使恢复重建的过程成为群众居住条件改善、村庄变美、产业升级、设施提档、服务提升的过程。(省委农工办、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厅、省畜牧兽医局,相关市政府负责)

二、加快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修复重建政策措施

(四)支持灾区水利工程隐患整治。根据灾毁水利工程情况,按照“先急后缓、分步实施”的原则,优先安排堤防、水库、渠道、泵站等防洪供水任务重的水毁工程以及水文、防汛指挥设施修复,恢复工程防洪供水等功能,确保2019年汛前完成水毁工程隐患“清零”。对病险水库尤其是头顶库,以及水闸、堤防、塘坝、泵站、河道等水利设施,组织力量全面排查,制定专项整治方案,逐个明确整治措施、时限、责任人,实施除险加固、防洪治理等整治工程。以全面实行河长制、湖长制为抓手,加大河湖疏浚清障和日常管护力度,深入推进清河行动回头看、河湖“清四乱”、河湖非法采砂整治等专项行动,贯通农村河网水系,加快实施水安全保障规划,切实增强流域防洪排涝减灾能力。(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相关市政府负责)

(五)支持灾区交通市政设施修复重建。以受灾严重的地区为重点,按照“先抢通、后畅通”的原则,全力抢通中断公路,为恢复重建提供交通保障。落实国省道和农村公路建管养主体责任,普通国省道抢通保通和恢复重建工作由省交通运输厅负责,农村公路抢通保通和恢复重建工作由市县级政府负责,省级加大补助支持力度。建立省市协同机制,结合“四好农村路”、农村公路“三年集中攻坚行动”,科学编制修复重建方案,进一步优化路网布局,合理确定技术标准,加快项目建设审批、建设和验收速度,确保2019年8月底前全部完成灾区公路桥梁修复重建任务,恢复灾区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统筹推进灾区供水供电、电信、垃圾、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和学校、医疗机构、便利店、农贸市场、公厕、体育文化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修复重建。(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相关市政府负责)

(六)拓宽灾区基础设施修复重建资金渠道。积极争取中央水利工程建设和道路水毁补助资金,统筹省级相关项目资金,重点向灾区倾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优先受理灾区基础设施修复重建工程立项,尽快完成审批。对灾区水利工程、道路、桥涵、电力、供水、供暖等基础设施和学校、医疗卫生机构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鼓励金融机构放开信贷规模限制,按不高于基准利率放贷。创新项目建设和投资运营方式,引导企业参与水利工程和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与运营管理。积极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发动广大群众投工投劳、捐资出力,参与修复重建。(省水利厅、省交通运输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教育厅、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省金融办,相关市政府负责)

三、物资建材和粮食蔬菜保障政策措施

(七)保证重点建材优质惠价及时供应。根据灾区恢复重建的建材需求,按照“就近供应、主动衔接、优质惠价、确保所需”的原则,指导协调做好建材的生产和供应工作。线上建立“山东省抗灾救灾与恢复重建重点建材产品供应保障服务平台”,围绕灾区住房、种植养殖设施、基础设施建设需求,将螺纹钢、线材、水泥、玻璃、钢管、薄膜等大宗建材纳入平台,及时发布灾区需求、企业信息、产品行情等内容,加强供需双方信息沟通;线下建立工作专班,完善产供需三方重点企业、相应社会组织参与的联系制度和工作机制,畅通联系渠道,抓好恢复重建所需建材的产销衔接、物流运输、市场动态信息共享等各环节工作。通过线上线下沟通衔接、协调服务,为灾区群众提供既便利又保质优价的建材。(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交通运输厅,相关市政府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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